有位商人在投机交易中大赚了一笔,但他不想被称呼暴发户。
一天他突然想起祖上曾经出过小贵族,只是那位祖先喜欢到处探险,最后进入附近的迷雾森林中,一去不复返。
于是这位商人便来到必金城,发布了大型任务。
请大批佣兵结队带他去深入迷雾森林,试图找回那位祖先身上的佩剑、家徽戒指等贵族身份的证明,找回他的尸骨安葬回家乡想必也会成为一件美谈。
当然了,佣兵们实力不同,具体任务和报酬也截然不同。
黑铁级佣兵在这次任务中所能做的,也就是拉网式搜索尸体罢了,其实换些老百姓来都能做。
那位富商只是害怕若是雇佣普通人,被野狼什么的袭击,伤害惨重,会影响他名声罢了。
不用说,这种任务危险性低下,自然也没有多少报酬,只有发现尸体的那一个人才可能多领一笔赏金,但洛明没有赌这运气的意思。
而青铜级佣兵,乃至更强的白银级佣兵就要担负起对付迷雾森林中魔兽的责任,更危险,但报酬也相当丰厚――格兰蒂拿到的定金就有两枚金币,事成之后少说会再付十枚,这笔钱单纯用来在旅店吃饭住宿的话够花半年。
别看半年似乎不算长,但那是用来住旅店――地球上特便宜的招待所一天也要五六十呢。
十二枚金币,也就是一百二十枚银币,一万两千枚铜币,已经算城里一户普通人家全部的积蓄了,这样的任务如果能接到两三次,有些佣兵甚至可能就金盆洗手回家了。
买上一百亩地,两三个农奴,就算是小地主乡绅了。
只要安分守己,许多小贵族也不会拒绝一位身怀不错武力的前佣兵定居。
洛明当然不会这么年轻就买田归隐,但他有这一笔钱的话,可以支撑半年,就完全有充足时间做出一些事来了,到时候大概也不会再为一些小钱而担忧吧。
不过,格兰蒂果然是一诺千金。
既然洛明现在还只有黑铁级的评级,不能单独承接高级任务,就算雇主同意佣兵公会也不会轻易放行。
那,就和他组合成一个佣兵小队,以佣兵小队的名义集体去接任务即可。
虽说这也算是一种钻空子,但一般情况下自有雇主会去分辨,总不至于给拥有黄金级领队的一群黑铁级佣兵发那么多份黄金级的报酬。
如果能过雇主那一关的话,也没必要刁难这么多,至少在佣兵公会的规章制度上没问题,出了什么事也是雇主自己愚蠢的责任,怪不到办事员身上。
很快,手续就算是办好了,唯一让洛明吃惊的,就是格兰蒂居然悄悄塞了五个铜币过去。
五个铜币也就是一杯麦酒的价格,就算格兰蒂也付得起,但这本身就代表着一种态度了。
“唔,没关系吗?”洛明小声地问道。
“嗯,我可不是那种迂腐的人。虽说这也叫收受贿赂,但他没有伤害到任何人不是么?你的实力绝对帮得上忙,那个商人也不会嫌你一人的报酬太多。
我想想……琅松那个蠢货贪污得太狠,连马儿的饲料钱都克扣,最后有匹马饿得摔倒,把小查理摔伤,最后爷爷把他拉去吊死了。这种只会坏事的人,就是一分钱都不贪,也不该让他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