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还有不少条文,在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
但核心宗旨只有这些:洛明获得的这些领地,是夏洛克的答谢与报酬。仅仅在名义上维持着君臣关系。
只要不危害夏洛克的利益,夏洛克就无权管他做的任何事。他虽然有帮助夏洛克的义务,但这义务很有限,出工不出力也完全没问题,除非夏洛克提供报酬雇佣他全力出手,他倒是可以看在“万古长青的友谊”的份上考虑稍微打点折。
甚至每年需要上缴给夏洛克的税收,也只是其他骑士的一半,而且“永不加赋”。就算洛明发了大财,也照样按原来的价格缴税。
说实话,这简直就是割地,放在某些国家要被骂成是丧权辱国的――清朝割地几乎也就是这个水平了。
但夏洛克这些领主,和中国古代的地主其实差不多,都把土地乃至上面的人口全看做是自己的家产,想送人就送人,想售卖就售卖,谁也管不着。
她没有对洛明的狮子大开口有太多反感,毕竟这次邪教徒事件的危险性,她是亲眼目睹的。
没有洛明在的话,她至少已经被杀死了四次。
无论是谁继承家业,和邪教徒勾结的下场都不会好,那结局比起单纯的败家来说还会更惨。
而如今,虽然这份契约上规定她对洛明的管辖力度很小,但好歹也是有个君臣名分的。
再说了,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也知道洛明不是个冷酷无情不择手段的家伙,人情味是不缺的,把自己还真的当成了弟弟(妹妹)在照顾……她没有犹豫,就签下了这份契约,也算是卖给洛明一个人情。
两边各有算计,但这不妨碍表面上都一副十分热情的样子。至于几分是真情,几分是算计,没有人会去在意。
如今,以契约明确规定,洛明获得的共有这些:
两个小庄园和一个中等庄园,其中一个小庄园和中等庄园是相邻的,中间的荒地也被送给了洛明。另一个小庄园稍微远一些,但也只需要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就能够到达。
耕地面积总共是四千六百亩。又有六千多亩荒地作为附赠,夏洛克大笔一勾,加了个零头,就正好为洛明凑齐了一万一千亩的领土总面积。
领土上的人口还有房屋建筑等等全都划到了洛明的名下。
这些领土上总共有二百三十六人,其中有一百三十二人是农奴,九十一人是佃农。剩下的十三人才算是自由民,但他们的财产、家人都在这片土地上,也是轻易不能离开的。
自由民中包括小地主乡绅,庄园管事,马夫,面包房经营者等等。还有一个扈从和两个脱产士兵。
不过,原本这片领地上还有另外一个扈从和另外五个脱产职业士兵,如今被夏洛克暂时留在了手里,并且约好三个月之后再归还,这期间会支付租金――毕竟这场内战让领地上的军事力量损失了不少,夏洛克必须多抓一点士兵在手里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