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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原来不仅只有女人害怕老去(1 / 2)

 421:原来不仅只有女人害怕老去

421:原来不仅只有女人害怕老去

“你不必谢我。要谢,应该谢你自己才对。术道的本身,就是超越禁锢,超越自我。你能如此,我很开心,毕竟这对先生的在天之灵是一种慰藉。”龙人的目光中闪现出真诚,毫不嫉妒。在刚才的那一瞬间,他的心态的确有些失衡,然而多年的隐居生活养成了他顺其自然的性格。他始终认为,只要存在,就是合理的,这才是真正的自然之道。

他相信,从这一刻起,今夕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术道境界。能如此快达到这个境界,放眼天下,真正能够进入的只有两人,那就是今夕与今梦菲!这完全是由他们体内的魅魔异力所决定的,所以,龙人并没有太多的失落感。

这只因为魅魔异力来自于天地之精华,纯属先天自然,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龙人没有奇遇。却凭着自己的努力达到了今天的成就,他已尽心尽力,所以无憾。

就在这时,龙人低声道:“有人来了。”

“不错,陈平与陈左回来了,不仅带回了消息,还带来了美酒。”今夕微微一笑道。

他说得十分悠然,似是不经意间道出,却让龙人吃了一惊。

龙人之所以吃惊,是因为凭他的实力,对十数丈外的任何动静都了若指掌,虽然他听出了来人的脚步,却无法认定来人的身分,可是今夕却一口道出。

这并非表示今夕的实力远胜龙人,不过这份细心,这份严密的推断,依然让龙人刮目相看。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果然闻到了夹在一股花香之中的酒味,虽然此时已是隆冬季节,但在幽暗城,依然是繁花似锦,绿意盎然,所以清风吹过,总有花香留住。

他不由看了今夕一眼,然后回过头来,便见陈平与陈左一前一后上到塔顶。在陈左的手中多了一个托盘,盘中有壶美酒。数碟小菜。在这夜色之下,就如一道风景,令人眼前一亮。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如此夜色之下,惟有美酒款待。”陈平以诧异的眼神看了今、龙二人一眼,然后悠然道。

陈左已经在塔顶上置放了一张铁几,几张铁凳,待他们三人坐下后,他便肃手立于十丈开外,完全没有了在万金阁中的那种作派。

陈平已还复了他的本来面目,一袭长衫,几分清雅,无形中透出一股大家气度,随手执壶斟酒,道:“酒是上好的葡萄美酒,产自西域,乃是三百年佳酿,放眼天下,惟有两坛,一坛由西域酿酒世家阿提家族窖藏。还有一坛,荣幸得很,正是由在下珍藏。今日今公子难得光临,是以才献酒一壶,以表在下对今公子的敬意。”

他随意一说,却让今夕与龙人都吃了一惊,不由看向手中的酒杯,只见里面的酒液稠如蜜水,呈琥珀之色,放在鼻下,有一股淡淡的酒香沁入脾胃,令人精神为之一振。

“前人曾言:葡萄美酒夜光杯。既然有上好的美酒,就应该有绝佳的酒器相配,正所谓好马配金鞍,佳人配英雄,丝毫马虎不得。你却以这种酒杯待客,岂不大煞风景?”龙人看着手中黝黑无光的杯盏,皱了皱眉道。

“龙兄有所不知,其实要喝葡萄美酒,并非一定用到夜光杯不可。夜光杯虽然珍贵,在我的窖藏中却也有一套,我之所以不用,是因为喝这三百年的佳酿,有一套专门配置的酒器。取火焰山中的泥石炼制,历三年工时,制出的黑泥瓷杯才是饮这种酒的最佳器皿,而此刻两位手中拿着的,便是此杯。”陈平微微一笑,示意今、龙二人举杯端视。道:“葡萄美酒夜光杯,不过是以讹传讹,它惟一的优点就是色泽奇美,若真正用它来盛酒,反而容易挥发酒性,改变酒质。而用黑泥瓷杯,不仅可以让酒质纯冽,而且有适度的微温来酝酿酒香,产生无穷回味。二位若是不信,不妨品上一口便知端倪。”

“怪不得你会用这样一套其貌不扬的酒器,原来还有这么多的讲究。”龙人轻尝一口,顿觉回味无穷,便知陈平所言非虚。

今夕放下酒杯道:“陈兄乃幽暗城三大家族之一的家主,名门之后,自然讲究,否则幽暗城城主暗神也不会将款待三方来使的重任交给你了。对酒之一道,我无知得很,更想知道你对这三大来使是怎样安排的?”

陈平微微一笑道:“这一点还请今公子放心,这里既是我的地盘,当然可以做到心中有数。我刚才出去,就是加派人手,对卞白他们所居的挂云楼实行昼夜监视,而且通知了本地各方人士。要求他们一旦发现有外地人出没,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我通报。所以我相信,只要卞白还有同伙,最迟不到明天就可以让他们现出形来。”

今夕相信陈平有这样的能耐,不过他担心以逆风的心计,肯定早有安排,如果稍有纰漏,让他们杀了王卫,那么对今夕来说,这一趟幽暗城之行也就算是空跑一趟了。

只是,今夕为什么要如此看重王卫的性命呢?王卫只不过是演绎派来的一个棋王。难道他的生命就真的这么重要吗?

没有人知道答案,除了陈平与龙人之外。

东部大陆——银月城

“哈~~~”

在我国某个少数民族代代相传的神话故事中,他们认为开天辟地的神灵嘴里发出的第一个声音就是‘哈’,然后他一斧开辟了天地。这天地间第一个声音也是第一个字眼成为所有声音和文字的始祖,意义非同寻常,据说人们在**来临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地说一声‘哈’。从字面意思上分析,这应该是一个在大爆发前蓄劲的语气助词,就好比古代将领在玩儿命的时候都会大喝一声‘呔’一样。

“哈~~~”致远和慕青嘴里同时冒出这个字,他们颤抖着,像是跳跃的浪里白条。

经过一千回合的殊死搏斗,筋疲力尽的两人终于化干戈为玉帛,顿时有点惺惺相惜相敬如宾,一起洗了个鸳鸯浴,然后在这梦幻的午夜里裸奔。

慕青又一次站在窗前,长发浓郁如海藻,漆黑地倾斜在腰间。

致远又一次从后面紧紧搂着她,在这个夜晚他不想谈任何话题,于是他说:“我想听你唱歌。”

致远‘嗯’了一声,低低唱了起来,声音象在潮湿泥土里开出来的颓废花朵:

心若倦了泪也干了

这份深情难舍难了

曾经拥有天荒地老

已不见你暮暮与朝朝

致远喜欢听慕青在午夜里低低吟唱,这种感觉,就好像听一个成熟的女人倾诉心事,让人温暖而舒适。

慕青唱完,说:“该你了。”

致远开始讨价还价:“我先酝酿一下感情,你再唱一首。”

慕青将手向后伸,放在致远腰上,作出要狠狠拧一把的架势,说:“不要逼我出绝招。”

为了腰兄的幸福,致远投降了。很风骚地咳嗽了七八下,然后有模有样学着京剧花旦那样‘咿咿咿~~~呀呀呀’地清了清嗓子练了练声,致远唱到:

因为太多次被恶梦惊醒

我已经不再执着不变的心

在那个寒冷的季节

有时也会有寂寥的心情

只有你给我温暖怀抱

不知道哪个角落里刻着

你我的名字

在那个寒冷的季节里

所有的人都逃避风霜

只有你陪我一起唱歌

致远的声音低沉沙哑,透着一点不需要酝酿就自然而然的颓废。如果换上一身嬉皮士的行头,再抱一把电吉他,那就是传说中的摇滚歌手,能迷倒一些无知少女。尽管,他现在唱的是校园民谣……慕青轻声表示了抗议:“为什么又是这首?”

把下巴放在慕青左肩上,右脸紧紧贴着她雪白如瓷的粉颈。不让慕青看到自己脸上的伤痛,致远说:“因为,本来就只有你陪我一起唱歌……”

可能慕青永远都不会知道,对致远来说,她很重要。

慕青:“我不信,你唱歌的时候这么迷人,就没用这招去钓姑娘?”

“很迷人吗?靠,你怎么不早说啊,下次我就这么勾搭花姑娘去。”致远很是踌躇满志,仿佛后知后觉地发现了自己一大优点,顿时把自己当一腕儿了。

慕青好像不知道什么叫做吃醋,心里反而暖洋洋的,问:“这么说,你真没对别的女人唱过?”

致远:“嗯,有几年没唱过了。”

慕青:“为什么?”

致远:“这还用问,她们没你好呗,找不到对她们深情演唱的感觉。”

这话很有点甜言蜜语的意思,慕青感到幸福来袭。而印象中的致远厚道到从来不说假话,慕青更觉得幸福来得太猛烈了。收敛了一下心情,她怕自己忍不住会向魏谢逼婚,到时候气氛就不会这么和谐了。

平静下来后,慕青问:“你们男人在还是男孩儿的时候,是不是都特别喜欢校园民谣,把自己装的特忧郁,其实是故意做给女孩子看的?”

致远想都没想就回答道:“你完全说对了,那个年纪表现出来的与年龄不相符的成熟和沧桑,全都是用来吸引异性注意力的。我上高中那会儿,有一段时间也特别矫情。那时候咱们学校附近有一条小河,河堤修得很漂亮,跟公园长廊似的,中午放学或晚自习之前经常会有姑娘在那看书啊朗诵啊背单词什么的。我就天天抱一木吉他在那儿蹲点,一个劲儿地唱啊唱啊,嗓子都哑了,心里不停地盼着:上帝啊,来个妞吧。甚至还异想天开,希望有一美妞跑过来对我说:同学,我已经暗恋你很久了,可以做我男朋友吗?”

慕青转过了身,玉手勾住致远脖子,看着他黑暗中被往事笼罩的双眼,笑着问:“那结果怎么样?”

致远义愤填膺:“结果是,等得花儿都谢了,这种好事儿就从来没发生过。”

慕青觉得自己快不行了,趴在致远胸口大笑。突然想起了什么,她说:“我上学那会儿以前看言情小说,里面的男孩儿抱着吉他到女生宿舍楼下去唱歌,觉得很浪漫。那时候我就想,什么时候自己也经历一次就好了,结果到现在都没在我身上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呵呵,不过现在想起来,觉得那时候特傻,跟着觉得那些在楼下唱歌的男孩子也特傻,是不是有点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致远:“葡萄酸不酸我不知道,不过我怎么觉着你在拐着弯儿骂我?”

慕青一怔,很快反应过来,问:“你是说你跑女生宿舍楼下去唱过?”

致远沉默了片刻,一张脸在在寂静中被岁月积累的伤痕所迷离。发现慕青在仰起头看他,致远马上厉害哄哄道:“去女生宿舍算什么,哥们儿那时候初生牛犊不怕虎,直接跑到那姑娘她家楼下去了……”

慕青低下头在笑,笑得那么落寞。她对致远的话才不信呢,印象中的以前的致远总是很冷酷。只有今夕才会时不时做一些很夸张很荒诞的事情。

而现在的致远居然和以前的今夕有几分相像。

而最要命的是,女人要的就是男人为她们疯狂……这样的男人,有时候就像毒品,会让人上瘾。

怕接下来会是死一样的沉默,慕青异常明智地说:“我累了,你抱我去床上。”

横抱着慕青,走到卧室的时候,致远听见了自己略显粗重的喘息声。躺下后,致远有些发懵,原来时间真的可以让一个人感受到壮士暮年的悲哀。

原来不仅只有女人害怕老去。

东部大陆——幽暗城

“我看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今夕沉声道:“这通吃馆内人员复杂,除了大厅的那些下三流赌徒之外,持千金券进入万金阁的赌客只怕就不下一百来号人,其中必定有逆风布下的杀手,我们千万不可大意。”

陈平神色一紧道:“这一百来号人的身分我们都做过了调查,并未发现有可疑的人物出现,倒是来自于本国的几位王公贵族和邻国的一些贵宾,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没敢调查。”

今夕眼睛一亮道:“据我所知,这逆风虽然是旱地龟宗的宗主,同时也是旱地的王公大臣,他会不会利用这种身分将自己的手下混入这些王公贵族的随从当中,阴谋破坏呢?”

陈平沉吟半晌,突然惊道:“你这么一说,倒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来。你还记不记得,当你与幽暗公主对赌的时候,我刻意看了一下幽暗公主身后的一大帮随从,的确是有几个陌生的面孔。”

“你怎能认出这些随从的生熟呢?”今夕奇道。

“这幽暗公主又一向喜欢豪赌,所以一年总有几个月要呆在这万金阁里。一来二去,自然也就认识了。”陈平的眉头皱了一皱:“不过她这次来,的确与往日有所不同。以前她在金银寨里有自己的飞凰院,每次来赌,吃住都在那里,可是这一次她却提出要住在我们通吃馆内,我不好拒绝,就将她安置在临月台。”

“哦,竟有这等事情?”今夕精神一振道:“她是什么时候到的这里?”

陈平想了一想道:“应该是半月前,这举办棋赛的消息一传出,她就来了,这的确是有些巧合。”

“巧合多了,就不是巧合,而是人为安排。”今夕微微一笑道:“也许这幽暗公主正是我们要找的人,虽然我赢了她的钱,有些不好意思见她,但是偶尔拜访一下她,也未必就放不下脸来。”

“你真的想去临月台?”陈平道:“那里的防卫都是她的手下负责的,只怕你连大门都未必能进。”

“她不让进,我就自己进去。”今夕笑了:“夜探深闺,岂不妙哉?相信龙兄也与我有同样的兴趣。”

“不错。”龙人笑道:“美女我见得多了,却从来没有见过什么公主,偶尔见识一下,倒也新奇。”

“你们真的要去?”陈平问道。

“当然。”今夕与龙人同时答道。

“那好。”陈平一咬牙道:“不过你们千万小心,如果幽暗公主真的与逆风勾结一起,这临月台就无异是龙潭虎穴,弄出事来,连我也帮不了你们。”

他说的是实话,虽然他贵为幽暗城的世家家主,却不能对幽暗公主有半点怠慢。

“你放心,我们绝对不会连累到你。”今夕理解陈平的苦衷,微微笑道:“你应该对我们抱有信心,逆风也许真的可怕,但若是由我们二人联手,只怕能胜过我们的人已经不多了。”

“不是不多,而是没有。”龙人纠正了一句,在他的脸上,充满了十足的自信。

“既然如此,就让我再来敬二位一杯。”陈平斟上酒道。

“陈兄既然不胜酒力,就不要再勉强了。”今夕笑道。

“什么?我不胜酒力?”陈平的脸色突然一变。

今夕诧异地看了他一眼道:“我想定是此酒的酒性特大,否则你的脸怎会红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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