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胖子觉得自己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自从目睹了杨邪将赵志坚灭掉的全过程,又成功的得到了杨邪的电话号码,孙志伟已经不再以这个纯粹混吃等死的空头职位为豪了,他自觉已经成了榕城纨绔圈的一份子,而且是属于最顶尖的那一小撮人群。
所以,对于自己之前的那群狐朋狗友,孙志伟心底多出了几分独孤之感,觉得自己就像是混入了鸭群的天鹅那般寂寞。
“胖子,晚上去不去把妹?”侯云天笑着问孙志伟,他们喜欢叫上孙胖子,因为孙胖子因为人胖,所以有些自卑,遇到这种情况便很喜欢请客扮豪爽,很得大家“喜爱”。
“把妹?”孙志伟摇了摇头,人生苦短,这大好的青春年华,怎么能浪费在这种地方呢?他取出一听啤酒,用力一捏,啤酒顿时就喷洒了出来,溅得一地都是。
“胖子,你已经有所感悟了?”所有人眼睛都瞪圆了,这些日子以来,大家基本上已经领到了混元诀,不过,这功法给人一种似是而非的感觉,所以大家不是太积极。
孙志伟轻笑一声,飘然离开,自己终究是要成为神一般人物的手下,岂能如同之前那般被他们随意玩于股掌之间?
“靠!”侯云天啐了一口,嘟囔道:“我也要回去再练练,连胖子都有所学成,他肯定在疯狂的练习,我就不信我不行!”
把妹的队伍一下去了俩,最终还是各回各家,虽然当初宣传片讲得天花乱坠,可实际上动力并没有比一个成功练成的案例来得更激动人心。
孙志伟回到家里,却是没有像别人认为的那般勤加苦练,而是直接躺在床上,双眸无神,那日与杨邪并肩之后,极致的刺激导致的后遗症,就是让孙胖子对什么样的事情都提不起兴趣来……
算了,心绪不宁,不宜练武,否则有走火入魔之忧,还是去泡妞吧!
孙志伟如此告诉自己,然后理直气壮的走出家门,事实上,他根本连门都未入,如何会有走火入魔的风险?只不过胖子这厮忒懒,如何肯下苦力气?
胖子的目标是清风酒吧,这酒吧靠近大学城,所以经常有学生妹出没,每到夜幕降临的时候,无数的年轻人或者还假装自己尚且年轻的人就三三两两的向这边涌过来,或者打发一下无聊的时候,或者充实一下“饥饿”的身体,或者赚点零用钱,目的明确,各有所需。
胖子一个人的时候,可没少去这里,只不过他成功的概率基本没有,最接近的一次是有一个妹纸喝了他送的三杯鸡尾酒,然后投入了另外一个人的怀抱……
胖子一如既往的觉得自己应该会成功,毕竟他已经不再是从前的胖子了,他已经蜕变了,成为一个super胖,应该会有妹纸看到他憨厚外表之下的那一颗七窍玲珑心吧?
胖子根本找不到自己失败的理由,他已经想好一百零八种方法,等到妹纸与自己交谈的时候,便装作“不经意”的把自己曾经虐掉一个军分区司令公子的事情给说出来……
不过,事实格外的残酷,那些妹纸听到自己的丰功伟绩之后,居然就“呵呵”一声,然后喝掉自己请她们喝的鸡尾酒便扬长而去……
严厉唾弃这些吃了饵又不上钩的小砸表,一点都不敬业!
孙胖子很忧伤,夜也渐渐的深了,所以他起身离开,走出酒吧没多远,孙胖子就听到了救命的声音,事实上,这样的呼救声在酒吧门口经常能够听到,因为很多妹纸在被“捡尸体”的前一秒还是清醒的,不过很快就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如果放在平时,孙胖子自然是充耳不闻,毕竟他虽然有一个胖子的体型,却没有一颗相对强大的心灵。
不过这一次,胖子却是大踏步的走进旁边的胡同里,他的拳头紧紧的握在一起,他的脸因为喝了不少酒而微微涨红,他的身子微微颤抖,自己怕个屁,自己早已经不是普通人了,自己已经从混元诀那获益极大,三五个小毛贼根本就近不了自己的身!
孙胖子如是告诉自己。
巷子有些黑,呼救声渐渐清晰,胖子慢慢的适应了黑暗,顿时发现不远处有两个人拉住一位女生,醉话连篇。
“小妞,装什么纯啊,五百不够,给你一千好了。”
“大哥,我还是学生,我不是卖的,放开我,救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