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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已经知道了是什么,但是覃晓璇还是忍不住惊喜出声:“啊!”
是一款精细的卡西欧的女式手表。
还在两人谈恋爱之前,有次覃晓璇说想买个手表,带着马哲去逛了商场一眼看中的,但是标价要880元,覃晓璇还是刚上大学的学生,虽然喜欢,但是也没钱买。虽然没钱,但是覃晓璇也没有将就买个便宜一点的,于是一直也没有买。
马哲当时也很想买给她,但是那时的自己也没多少钱,880元是自己两个月的伙食费,也就看着她恋恋不舍的离开。
其实覃晓璇没有看错马哲,马哲确实泡的妞少,不会想到要给覃晓璇送礼物,但是他有一个号称校花杀手门掌门人的舍友老叶。
自从马哲追到覃晓璇以后,就时常的向老叶请教和女朋友相处的高招。
老叶说:“女孩子很看重一些我们觉得莫名其妙的事情。比如谈恋爱一周,谈恋爱满一个月。这种时候你绝对不能忘。你忘了就证明你对这份感情不看重,会让她觉得很失望,很没有安全感。”
“要增进男女关系,最好的办法就是经常送花送礼物给她,让她不时的感到惊喜。有些人不明白,觉得自己把银行卡和饭卡都交给了女朋友,为什么女朋友对自己还是不满意。然后觉得给钱给女朋友挑礼物很麻烦,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怕买的东西她不喜欢。干脆给钱给她买礼物。但是这种做法是完全错误的。女孩子并不是想要礼物,而是想要感受到自己男朋友对自己的爱意。男朋友送礼物,说明这是他精心挑选过的,这说明他很喜欢自己,这种感觉是礼物本身不能替代的。只要礼物不是很恶心很垃圾的那种,都能讨女孩子的欢心。尤其是打开礼物之前的那种期待,很能迷醉女孩。”
于是马哲趁着覃晓璇上课的时候,自己一个人跑到商场,把表买了下来。
覃晓璇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看着马哲,甜甜的笑着。
马哲头对着手表扬了扬道:“试试看,合不合适,我叫服务员卸了两截链子,如果还是松的话,我和你再去调一下。”
覃晓璇却把自己嫩嫩的,如同水藕一般的手臂向马哲一伸,无理的要求道:“你帮我戴。”
这种要求马哲很乐意做,但是还是要一脸不满的抱怨:“喔唷!我跑了这么远的地方帮你买回来,还要我帮戴呀!”
覃晓璇跺脚,薄怒道:“戴不戴!”
马哲连忙拉过她的手,却还要轻薄的在她手臂的肌肤上摸了摸,色咪咪的赞道:“小娘子好光滑的肌肤!”
覃晓璇咯咯咯咯的笑着,嗔道:“讨厌!”
两人四手联合,腻腻歪歪的把手表戴上了,马哲记得没错,手表很合适。精致漂亮的手表戴在覃晓璇的手上,很是装饰了她青春靓丽的气质,整个人的美丽都内敛了许多。
覃晓璇很满意的仔仔细细的打量着,然后摆动手臂,尝试着戴上手表的感觉,然后问马哲:“好看吗?”
“好看!”当然好看。“你的皮肤白,手臂又细,戴着最好看。”
覃晓璇也不矜持,喜滋滋的摆弄着:“我也觉得我戴最好看!”
马哲冷笑:“你以为这个是手表吗?这是手铐!戴上了以后就是我的人了,敢跑就抓回来打一顿!”
又说这样的怪话!覃晓璇主动的靠过去,两手环住马哲的腰,头贴着马哲的胸膛,很开心的道:“谢谢你!马哲,你对我最好了!”
覃晓璇喜欢自己的礼物,马哲又开心又满足,伸手环抱着她:“傻瓜,你是我女朋友,我不对你好,对谁好?”
两人拥抱着,静静的温存。
然后覃晓璇又有些遗憾,抱着马哲,脑袋稍微后侧,难过的望着马哲道:“你都不告诉我,我都没有给你准备礼物。”
马哲将手里的流氓兔在她面前晃了晃:“这个不是吗?这是你选的,送给我,就是我的礼物了呀。”
覃晓璇却还是有些不满意:“都不是我送的。”
马哲也没有办法,只能安慰她:“你选的就是你送的啦。”
覃晓璇的脑袋往四周张望了一下,然后眼睛一亮,欢喜的放开马哲,指着跳舞机道:“我送这个给你!”
刚来到大学的时候,同宿舍的舍友们还很有激情,曾经有一次跑到了假日海岸去烧烤。然后老叶带着当时的女朋友水水。酒足饭饱以后大家坐在一起聊天,玩游戏,然后轮到水水的时候,她说她要唱歌,然后还是韩文的三只小熊,还一边跳舞。她的表演不仅赢得了他们那一桌的喝彩,附近桌的人都停下来看她表演,给的掌声和喝彩声比他们桌的还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