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对你们的乐感有信心!”白梓萱显然完全曲解了猴子六的嘲讽之意,和善地安慰他道。
此言一出,在场的所有人都开始捧腹。
“好了好了,人家要唱歌呢,笑什么笑啊你们!”狼仔动作浮夸地伸出胳膊摆了摆,示意大家安静。
白梓萱不知道他们在笑什么,耸了耸肩道:“就是啊,我要唱歌呢,你们别说话!”
“是是是。”贺奔点了点头,把吉他抱在怀里,恭恭敬敬道,“你唱。”
白梓萱满意地点了点头,闭上眼睛,吸了口气,再开口时嗓音已然跟讲话时的细声细气大相径庭――
“ain’titfunhenyourfriendsdespiseellthatyoujustberone;ain’titfunellain’tfunwhenyoubrokenupeverybandthatyoueverbegun。(有趣吗,当她离开你让你自己游荡;有趣吗,当你与每一支乐队决裂)”猴子六一跃而起,在贝斯solo的部分高声嘶吼。
他们狼狈不堪地站在街边,却如同回到了那些每每令他们热血沸腾、全身细胞炽烈燃烧的演出场,借着歌词肆无忌惮地发泄着内心压抑不住的怨愤与不甘。
几个人的歌声远远算不上多么美好,充满着嘶哑的怒音和歇斯底里的吼叫,保镖们却忍不住随着狼仔的节奏开始齐齐拍手。
摇滚的感染力从来都不是来自取悦耳朵,而是宣泄所带来的情绪共鸣。
白梓萱从未与他们合作过,却配合得非常巧妙,第一次有人陪她唱歌,她开心得不得了。
围观的行人越聚越多,竟然还有几名骑着单车路过的青少年停在路边摇头摆脑地听起歌来,还不忘在间隙拍手叫好。
“it’ssuchfun,suchfun……”贺奔唱完最后一句的时候,低头恰好看到一滴混浊的汗水从下巴上滑落,滴在路边的石灰地面之上,碎裂,最终消匿在粗糙的纹路中。
周遭突然安静下来,一时无人说话,因为他们知道,这回很可能真的是etions最后一次聚在一起“演出”了,而所有人都不想承认,他们对于摇滚的迷恋并未减弱,妥协不过是因为如今的他们比起年少时更加怯懦罢了。
沉重的气氛如同一道,“最后一场,怎么地吧?”
“……”贺奔犹疑着皱眉。
“到底要怎么样?”白梓萱看看这个,又瞄瞄那个,问道,“来不及了,所以你们是要准备在这蹲到晚上……然后坐动车回家?那我就先走了哦。”
“不!”三个人同时说,似乎幡然醒悟一般――他们与其这般煎熬地坐以待毙,还不如快快死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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