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上的灯光亮起来,帷幕缓缓拉开,在那超级巨大的舞台上,魔法投影的亮光既灿烂又缤纷。
而在舞台的中央,枪与玫瑰的四名成员已经登台。
最后面的是架子鼓,架前坐着鼓手维达,他是一名正宗的沃尔夫人。身上的银色毫毛在灯光下宛如镀银,而脑袋上却梳着数十只银色小辫。
摇滚乐的很大一个特色就是他们中间的歌手往往带着很多自我、自由的色彩,彰显着个性色彩。
鼓架不远处是贝斯手洛基,四人中他离架子鼓相对较近,因为贝斯与鼓的契合程度稍大。
主吉他手吉斯长着一张忧郁而英俊的脸,不过主唱却是兽人吉他手达古,他是主唱兼节奏吉他手,满头的金发配上那张狮子脸的面孔,是最醒目的。
他们手中的乐器,不论吉他还是提琴(贝司手的乐器一般是提琴)。还是鼓都是特制的,单从制造上来说都可以归为炼金物品了。因为需要演出,他们的表演需要尽可能传播,最早的演出是在舞台上安置扩音法阵。但随着需要及商业化的发展,那种笨重、明显的设备正在减少和改良,取而代之的是在特制乐器上恒定扩音魔法阵。
随着鼓声响起、低音配合、吉他和弦,主唱达古开始了演唱,是他们那首成名之作放手爱情。
只有在朦胧黯淡时才念及灯火光亮,
只有在冰天雪地时才怀念阳光温暖。
只有在已然放手后才始知那是真爱,
只有在身处低谷时才遥想过去峥嵘,
只有在乡愁涌动时才痛恨旅途遥远,
只有在已然放手后才始知那是真爱,
但真爱已逝。
很多人随着歌声情不自禁的跟唱起来,包括荷拉德古娜都眼神微生起迷茫,似乎想起了以往的什么。
兰德平时也挺喜欢这首歌,虽然他也没有过这种心境,生来就是含着金钥匙的他,得不到的很少,而失去后才感觉到需要珍惜的就几乎没有了。
霍丘这种对爱情理解为就是上床的人当然就更不会产生什么迷茫了,他挪动了一下屁股道:“我要有吉斯的一半英俊就好了,听说这家伙有很多的骨肉皮,每晚都发愁和谁在一起。”
“骨肉皮?”尽管还在烦恼着怎么应付希门内斯家的召唤,但兰德咋听到这一名词还是怔了一下。
“就是那些迷恋歌手到了极点的歌迷们,尤其是女歌迷。”霍丘耸了耸肩道,“她们自愿与自己喜欢的歌手啪啪啪,并以此为荣。”
兰德冷哼了一声,“音乐是个好东西,不过迷恋到这种地步,只能证明她们的愚蠢。”
“可是,她们的愚蠢,我却没机会。”霍丘苦恼的道。
“你不是有一个吗?”兰德悄悄指了一下荷拉德古娜。
“她是我用钱砸来的。”霍丘遗憾的道,他并不是对红衣女郎不满意,相反他非常满意,满意到有些舍不得在一年后放她走,要知道以往他啪啪啪过的女人没一个人超过三个月的,只要对方想长时间跟着他,他立即就会毫不留情的给笔钱打发掉。
但荷拉德古娜也是用钱砸来的,而吉斯的骨肉皮是魅力,两者完全不一样,后者更有征服感。
演唱继续着,而霍丘却在台下开始分析起骨肉皮现像,和兰德探讨起骨肉皮们为什么大都最喜欢吉他手,枪与玫瑰乐队中最受女歌迷欢迎的就是节奏吉他手兼主唱的达古与主吉他手吉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