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1日,尼克斯的球员终于可以在家门口打一场球了。
打完6个客场重新站回麦迪逊广场花园真是一种享受,克里斯少有的在热身的时候玩了几个花式扣篮。
运球跨进罚球线内一大步,双脚直接起跳,双手抓住篮球转了一圈‘砰’,完成了一记双手大风车灌篮,飘逸的回到地面,就像踩在弹簧床一样,连续蹦了几下才停了下来。
摄像机非常专业的捕捉到了这个有意思的画面,克里斯双脚穿这一双被白色胶布贴住商标的篮球鞋,连续的在地板上蹦跶了几下,就像没有地球引力一样。
尼克斯的解说员看到这个画面后,调侃的说道:“为什么那些球鞋公司,不找克里斯代言呢?这可是一打广告的好机会。”
一个NBA炙手可热的新秀球员,竟然没有运动品牌赞助?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那些家伙是白痴吗?
篮球鞋对于一个篮球运动员来说就像我们吃饭时候需要一双筷子一样,这是他们在球场上的必需品,他们不可能穿着拖鞋,穿着皮鞋打球。
而克里斯现在大部分穿的篮球鞋,基本就是KG的款式,因为他们的身材,他们位置都非常搭调,所以选择篮球鞋找一双复合自己位置的球鞋就OK了。
克里斯属于能飞能跳型前锋:这一类人的特点是弹跳好、善于空中作业、体重不会太大。
这一类所需的篮球鞋要注意的是:缓震好(由于跳跃产生的冲击力对腿的损伤很大,故必须要有很好的缓震行)、护踝要好(空中下落后着地容易扭到脚)。
其实内线型的球员选择AD的品牌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蒂姆.邓肯,凯文.加内特,德怀特.霍华德,他们很少会出现脚上的伤势,这应该和他们在足球鞋领域上的一些研究成果和德国人的严谨作风有关系。
这里说一下锐步,有一个小故事是96亚特兰大奥运会的时候,锐步那时候是中国田径队的赞助商,他们的运动服做的非常漂亮,军霞姐在奥运会的跑道上将那些黑人,白人远远甩在身后,将她们一个个套圈,几乎毫无悬念的冲过终点线后披上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绕场一周,那是一代人的美好记忆,那是一种自豪,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只为一个人那就是东方神鹿---王军霞。
这时候没有人去注意她脚上的运动鞋,不是锐步,是一双用白色胶布贴在商标上的运动鞋,为什么不是锐步?因为锐步公司为王军霞准备的鞋,没有一双是让人满意的,不合脚怎么跑?他们在奥运会前寄了7双鞋给王军霞还是没有一双让王军霞觉得合适得,那怎么办?锐步的高层飞过来和王军霞谈判道:“只要王军霞穿上他们的鞋,一场比赛3万美刀。”
96年3万美刀是什么概念?折合RMB24万多,跑一场24万,够诱惑吧!
可是王军霞拒绝了,她给的理由非常朴实:“不合脚,怎么跑?”,所以就出现了上面那个很怪异的事情。
这就是一双鞋子对于一个运动员的重要性,不是钱不钱的问题,是合脚不合脚的问题,都合脚的话,那就价高者得了。
热身结束,重新回到更衣室,听完教练员的一些开场布置,安静的等待比赛到来,一些本场比赛不出赛的球员已经神速的换上便装,出现在大家面前-----囧
波特兰的球员听这嘘声出场完,就该轮到主队尼克斯了。
便士哈达威穿着一身名牌西服站在球场一角,他例行公事一样拍着手掌,口中说道:“加油!加油!大家加油,干掉波特兰。”
现场的播音员,激情澎湃的大声说道:“先生,女士,用你们最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欢迎我的球队吧!NO.4,我们的土豆内特!!罗宾逊!!”
替补一个个介绍完入场后,播音员再将自己的声线拉高几分喊道:“NO.99,克里斯~!!!塔夫~!!!!我们最后的一个球员,NO.3斯蒂芬~!!!马布里~!!!”
这一科纽约的观众是高傲的,他们大声的呐喊着:“纽约!纽约!纽约!!!”
纽约人的高傲就像他们建设一栋栋摩天大厦是一样,最富有的人一般都喜欢住在最高层,俯看着这个被称为美国的帝国之城,纽约。
而作为帝国之城的球队,纽约尼克斯一直都是一个很尴尬的存在,纽约人的高傲不允许失败,在他们心里他们只记得带给自己荣誉的球队,1970和1973的那支纽约尼克斯,拥有威利斯.里德的尼克斯。
现在的球队?如果这支队伍某个人走了,他们会很快就忘记这个人,就算是传奇中锋帕特里克·尤因,他们现在也只是稍微提点精神说道:“哦!你说他啊,他现在干嘛呢?”
每个NBA球星很有兴趣可以来纽约这个帝国之城打球,可是必须你们的就是‘就算勒布朗来了,可是他没有拿到冠军,纽约人还是会把这个人说的一文不值’,能够让纽约人记住和崇拜的英雄真的少之又少,在纽约人心目中威利斯的声望要大于贾巴尔,因为威利斯带给了这座城市2个NBA总冠军,美国人称为之为,这就是美国人的傲慢和自大,在这里最傲慢和最自大的城市就是纽约。
你带给这个城市胜利,你就是King,你不能带给城市荣誉,那你只能等着没过几年就被这些人忘记吧。
另一种被人记住的形态就是神话的传奇,比如洛克公园的山羊,因为他被人神话到了一种不可思议的地步,篮板上沿放上1美元,‘啪’,他高高的跳起将那1美元拿了下来他要跳多高,1米85的身高,篮板上沿3米95
------------------------------------------------
“裁判将篮球高高抛起,哦!我们的克里斯轻松的将球打回半场,看看这家伙的弹跳,我真不敢相信没人去找他谈球鞋合同。”
带着罪恶的身份,用球场上的表现一次次回击质疑自己的人,告诉那些当初抛弃自己的人,你们都是一群没脑袋的家伙。
“克里斯得球,他转身漂亮的晃过了笨拙的扎克,跳起来,双手狠狠的将篮球砸了下去,看这小伙子多棒,他是我们尼克斯复兴的希望,他简直是上帝赐给纽约的礼物,又抓下了一个篮板,尼克斯快攻”
当全场比赛结束的时候纽约的观众几乎用同一的节奏高喊着:“克里斯!克里斯!克里斯!”
克里斯充满霸气的举起自己的双手,聆听着观众的呼喊声,这一刻他就是纽约之王。
包厢里的一个黑人,低语了一句:“纽约迎来了一个新的时代,那些蠢货们竟然因为一个名头放弃了一个未来能够动摇整个联盟格局的球员,真好笑。”这个黑人习惯性的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