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万大军摆开在城下,伊云这边只有五千人,确实看起来挺单薄的,比人脑袋就输了很大一截。
伊云今天披挂上了一身大萌国武将制式的文山甲,这种甲就是电视剧里经常能看到的那些武将们披的那种,简直可称华丽。咱们大萌国的战甲,都是用小铁片一片一片交织而成,看起来就像鱼鳞一样,所以又称鱼鳞甲,这种甲若是论防御力,也许不如西式的板甲,但是在轻便灵活,以及威武霸气这两条上,可以甩开西式板甲一百条街。
伊云虽然身材不算魁梧,只能算是后世宅男的标准体型,但是披上甲立即就不一样了,看起来居然也有几分霸气,咳……也就是王八之气!
而且他背后还有一大群妹子帮他扎场子,自古以来美女配英雄!所以一排美女站在后面,前面的人就算不是英雄也像英雄了。
伊云骑着骆驼出了阵,向对面张望,细看三十万大顺军,只见这些大顺军实在很不成样子,他们是伊云见过的最不象样的军队,先说穿着吧,一般的军队都有统一的军服,比如大萌国的士兵统一穿着红色的鸳鸯战袄,是一种绵布做成的甲,又称绵甲。而西南叛军的穿着其实与大萌国的官兵差不多,也是穿的鸳鸯战袄,只不过颜色是他们自己染的,大多染成黑色或者紫色。就连扶桑的垃圾兵们,穿着乱点,但他们也会扛着统一的旗帜,来表示他们是一家的。
只有这大顺军,完全不讲章法,三十万人穿着各种各样的衣服,有的穿着粗麻布衣,一看就是下田种地的农民服装,有一穿着对开小袄,看起来像是挑夫脚夫的打扮,有的穿着不知道哪里弄来的鸳鸯战袄,为了和官兵区分开,他们就在头上绑了一条白带子,上面写着一个“顺”字。
这些家伙的兵器也非常奇葩,有人拿着锄头、有人拿着扁担、有人拿着粪勺、有人是镰刀、有人是拖把、还有拿锅盖的、拿着半个晒干了的南瓜当盾的……“我勒个去,这也能用来打仗?”伊云大汗:“我的火枪部队开一轮火,这些农民就会全部吓跑吧。”
“是啊!”后面的李诚雨点头应和道:“民兵最大的问题就是士气很差,怕死,只要一受惊吓就会乱窜,这三十万大军看着人多势众,其实没啥好怕的。”
伊云点了点头:“可能李自成能给他们提供某种程度的信心,就能把士气提起来……还是不要太轻敌的好。”
正说着,大顺军阵门开处,几骑骆驼走了出来,当先一头骆驼上骑着一个年轻的女人,大约十七八岁年龄,穿了一身粗麻布衣,腰上悬挂着宝剑,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兵器了,看起来整个人干净利落,颇为简练。再看她的脸,神情坚毅,表情凝重,一看就是大顺军中的重要人物。
在她后面跟着的几骑,明显都是大顺军中的将领,看起来都是很能打的样子。
“沪王爷是吧?”年轻女人在马背上行了个礼:“我就是李自成。”
“哟哟哟,李自成是吧?”伊云学着她的样子回了个礼:“哥就是沪王爷。”
李自成坐在骆驼背上没动,她背后的几个大将却一起大怒,身子向前倾,显然是被伊云的态度给激怒了。
李自成的身子一侧,对着后面的几人怒道:“别轻举妄动,想害死宋献策么?”她说话的声音并不算大,但却充满了压迫力,那几名猛将被她一喝,顿时犹如霜打的茄子。
“呃……”几名大将都缩了回去。
伊云仔细打量李自成,只觉得她为人沉稳干练,举手投足,都显得从容不迫,尤其是那一双眼神,仿佛空负大志却无法伸展,给人一种河山破碎却无力力挽狂澜的心痛感觉。
“啧,好女人!就凭着这气势,便是个好女人!”伊云忍不住赞叹了一声。
“承蒙夸奖!”李自成在骆驼背上再次行了个礼,认真地道:“你也是个难得的好男人……若你早个十几年出现,早一点开始收拾大萌国这个烂摊子,也许一切都已经不同,我就不需要弄到造反的余地。”
伊云笑了:“哟,你倒挺有眼光,看哥看得很准……既然你这么高看哥,何不放下武器,跟哥走呢?”
“不行,我既已反,就没有退路了。”李自成认真地道:“大萌国由我来拯救,你何不跟着我走呢?”
“切!”伊云想去说降她,没想到她反倒来说降自己。
“好了,不说废话了,谁跟谁走还是拳头来说比较好。”伊云笑道:“今天先把第一件正事办了吧,你把董莹还我,我把宋献策还给你,谁也不要玩花样,老老实实换人,我是很有诚意的。”
李自成点了点头:“好,换人就换人……我也很有诚意!在换完人之前,我不会向你出手,你也不要胡乱动手,免得董莹也出了什么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