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博士是左等右等,等到外面人声渐稀,三个包子快消化完了,还不见陆安回来,眼看再不走,城门就要关了,只好告辞。唉,这亲家真心不靠谱,亲事还没定下来,就跑得不见人影。
不过,看在佳婿份上,还是忍了,能生养出如此出息的儿子,想必不差。米博士打量过陆安,见他衣着整洁,和外面那些食客大为不同。
在米博士眼里,只有整洁和腌臜之分,没有身份之别,除了皇帝,他碍于君臣之礼,不能正眼打量之外,权贵朝臣贩夫走卒概莫例外。他一见陆维清清爽爽,陆安比别人洁净,马上求婚,丝毫不计较双方社会地位悬殊。
“贤婿,阿维,老夫留书一封,待令尊回来,你拿给令尊。”米博士走到门口,又站住,对欢送的陆维道。
文人和同伴情愿放弃好不容易排到的座头,放弃用餐的机会,守在门口,就为求一幅墨宝。能把书画四大家之一的米火石堵在酒楼(世人一般称呼他的号,而不称名),那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哪能放过?
文人借用看牛楼的浴室,又花重金向耿大胖子购买一套布衣,竭尽所能把自己打扮得耳目一新,至于洗澡时,搓下的泥丸足足有汤圆那么大团,就不足为外人道了。
几人一见米博士出来,哈着腰跑过去,就听陆维道:“米博士有所不知,家父不识字,你留书,他看不懂。”
几人一个趔趄,差点一头栽倒在地。这是书画大家的墨宝,你就这样推掉了?你父子不识字,我们给你念,只要念完,你把信给我们就行。
“小东家,老夫帮你念信。”文人哪有半点文人风骨?赶紧陪笑道,同时使眼色,让陆维答应下来,这可是难得的墨宝,可以当传家宝留给子孙,当然了,你们目不识丁,留了也无用,不如送老夫。
米博士粗粗一眼扫去,见这人衣衫还算干净,不仅不反恶,反而颇为赞许的捋须颌首:“这样挺好。”
陆维看看米博士,看看文人,再看看博士,确定这位爱净到令人发指的书画家认不出把他气到快哭,为了洗干净被这人碰过的天价包子,把天价包子洗成一团糊糊的文人。这是怎样的神经粗大条?不是说,画家都观察入微吗?
陆维哪里知道米博士除了令人发指的洁癖之外,便是对字画的执着,至于不在他关心范围内的人和事,那是如过眼云烟,见而不识的。要不是文人头脸上的细沙没清洗干净,身上又有细微的灰尘,他哪会记得这人,就是在门口和他吵架那人?
伙计把文房四宝奉上,只是写一封信,用普通的纸笔他还是不太介意的,只是一封信嘛,要求不高。
信一挥而就,文人两眼发光,流着口水看他写信,待他落款,笔尖刚离开纸面,马上抢过去,小心翼翼吹干。
陆维翻了个白眼,道:“客官,这是给家父的信,你拿去做什么?”
虽只是一封信,布局、结构、用笔,在在彰明显与众不同,乍一看,每一个字像活过来似的。他写的又是小楷,虽是繁体,陆维也能看懂。
到这时,陆维还意识不到这封信的价值,那就真是傻了。
“呵呵,我替你保留,等会令尊回来,我给他念信。”文人干笑,飞快把信吹干折好揣怀里。
“拿来。”陆维道:“我有先生,自会为家父念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