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集合的哨子又吹响了。
事前有了心理准备,龚破夭他们很快就集合到杜丝丝面前。
报了数,杜丝丝二话不,带着他们一头就往林子深处走。
星稀月微,丛林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这对不是生活在丛林里的人,无疑是等于瞎撞。
龚破夭不忍心自己的队友再出洋相,赶紧回头悄声道,“传话下去,听声辨路。”
声,是脚步声,身子与树枝藤草相碰相扯的沙沙声。只有听着它们、追寻着它们,才不至于迷路、掉队。
龚破夭不叫他们嗅气闻息,是知道他们一时还无法做到。但听声辨音,辨别方向,是练武之人必备的功夫。时常和对手交手,就不是靠看,而是靠听,尤其是对来自身后的偷袭,就不是靠看,所能看得到的。
对他提示,杜丝丝并没什么,但却加快了脚步。
龚破夭发现,她虽然步伐是加快了,步声却轻。不仔细听,根本听不到。那轻微的沙沙声,就像风吹树叶一样的轻微。
李绍嘉他们她是妖女,真的一点也不夸张。
步声能轻微到这种地步,人就形同与丛林合一。别人根本分辨不出那是步声,还是树叶的沙沙声。
龚破夭是个猎人,所走出的脚步,自然不会比杜丝丝的差。然而,他不能像杜丝丝那样走,那样走的话,后面的人就听不到了。
而且,每走上一段路,他都有意无意地用手碰一碰树枝,让树枝发出比较明显的声响。
这样一路走了几个小时,天就亮了。
龚破夭回头望了一下——
还不错,没有一个掉队的。
杜丝丝轻轻叹了一口气,盯了龚破夭一眼,就方向一转,朝驻地的方向走去。
按龚破夭的计算,他们走了一个白天,再加一个下半夜,走出的距离,是两百五十里左右。
若是轻装前进,走出这样的路程,并不算什么。但这是负重疾走,不要新兵,就是老兵,也会走趴。
可他们没趴下。
直到傍晚回到驻地,也没有一个趴下的。
站在杜丝丝面前,一个个仍然高昂着头。
杜丝丝冷笑了。
龚破夭一看,心里就喊糟。
果然,杜丝丝既没训话,也没喊解散,而是冷峻峻的发出口令,“向右转,向前跑步走。”
跑吧。
绕着空地跑吧。
“都给我跑一百圈。”杜丝丝在他们身上又加了一句,“谁先跑完,谁就下来。”
空地大不大,小不少,跑上一圈,也有两三百米的。
龚破夭觉得杜丝丝过分了。
两天,他们负重越野了五百里,即使是美军海豹突击队员,也未必能比得上他们吧?
心气一凝,龚破夭就使出了逍遥腿功,身子顿如箭般射出,只听嗖嗖之声,而几乎不见人影。
呆了。
杜丝丝看得呆了。
本是拿着表,看他们跑一圈用多少时间的,此刻也顾不上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