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过的真快,一眨眼就到了婚礼那天。哦,别误会,不是果德萨的婚礼,是华克多尔的婚礼。
教堂门前又一次停了几百辆马车,也许没有那么多,反正是浩浩荡荡的,一眼望不到尽头。就看那些马车,一辆比一辆气派,车厢里面的人,一个比一个尊贵,就连那些上流社会的猫猫狗狗,也都找到了炫富的机会,趾高气昂的蹲在主人的脚下。
那个时候是世袭制,这门婚事一旦成了,华克多尔就会顺理成章的,继承元老院的职位,陡然之间,大权在握。所以说,无论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只要能攀的上关系,全都带着贵重的礼物去贺喜了。对于那些嘉宾来说,那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巴结的机会。
“踢,踏,踢,踏,踢,踏……”
一串清澈的马蹄声过后,两匹白色的高头大马,拉着一辆镶金嵌银的马车,停在了教堂的门口。
赶车的是一个身材魁梧的车夫,身材魁梧的有些恐怖,就像阿尔卑斯山上的熊那样,夯实的坐在赶车的位置上,身上那套奴仆的衣服有点窄,勉强扣上了扣子。是的,那个车夫就是勿,是角斗场的角斗士,勿,假扮的。那马车和有点窄的衣服,都是从彼伯里奥庄园弄到的,心灵手巧的奴隶们,连夜帮他们改装了一番。
勿的样子仍然很拽,斜眼儿看着那些参加婚礼的嘉宾,一脸的鄙视。他不停的调整着赶车的姿势,一会儿左膀子朝前,一会儿右膀子朝前,就像要打架似的。
那么一个庞然大物在赶车,其它那些骨瘦如柴的车夫都自觉的让路,不敢跟勿抢车位,万一撞一下,说不定就嗝屁了,吃啥都不香了。因此勿的马车随着他粗壮的胳膊,稳稳当当的停在了教堂的门前。
两个奴仆赶紧拉开了车门,并且趴在地上摆好了脚垫,之后抬起头,毕恭毕敬的请他们的主人下车。
微弱的阳光打在那两个奴仆的脸上,可以清晰的看到两个熟悉的面孔,一个是阿滋窃络奥络德尔,另一个是脱马科姆。脱马科姆就是那个捕鱼的时候,差点儿被章鱼吃掉的角斗士。
车门打开了,穿着礼服的特洛洛首先钻出了车厢,然后优雅的转身,把手伸向了车门。
紧接着,车厢门口露出了耶斯特米亚的笑脸。原本就身材高挑,再加上精致的打扮,就更加显得光彩照人了。宽大的衣裙上,订满了闪闪发光的亮片,亮片随着她鸵鸟似的大长腿而抖动,洒下满地的光斑。显然,耶斯特米亚假扮成一个大富婆,还是挺像的。但是,唯一不适合她的,是那双鞋子,耶斯特米亚不习惯穿高跟鞋,更何况,那双鞋还有点儿小。
垂缀柔斯就比较尴尬了,他整了一套女仆的衣服,卑躬屈膝的在耶丝特米娅身前身后的伺候着。
勿,阿滋窃络奥络德尔,脱马科姆,特洛洛,耶斯特米亚,和垂缀柔斯,一共六个人,这就是起义军派出的,出席华克多尔婚礼的团队。
斯巴达克斯之所以这样安排,是因为,华克多尔对这几个人印象不深,不容易被认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