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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甲子大风流二更(1 / 2)

 锋州云出不是最大的一个郡,名气却是当之不二,其中半数靠得云出民风剽悍口舌功夫一流,另外一半则是近水楼台苏家剑冢所带出来的名声,约莫着整个锋州乃至放眼江湖,敢不把苏家剑冢放在眼里的也唯有这些云出人了。

好比自家的闺女,外人看来再怎么水灵娇俏,关起门来照样还是那个毛没长齐的黄毛丫头。

王二嫂在山下开了个茶庄,照理说占尽了地利人和,往往来来上山拜师学艺的甭管入不入得了剑冢,多少都会在这叫上壶茶,跟那徐娘半老的丰腴妇人打听些剑冢规矩,上了山也好懂些事不是?况且便是入不得剑冢,多望上几眼那熟如蜜桃的妇人总归是件赏心悦目的事。

只是那女人身姿火爆脾性更火爆,偷偷瞥上几眼还好说,若被逮个现行往往是要以妻娘当先族谱祭天,将人上下八代骂上个通透才肯罢休。

当然,来云出的不全是为了入剑冢拜师学剑,也有自恃本事不小想踩着那剑魁扬名江湖的,这些人聚在一起谈论的多半就是那苏敛如何如何沽名钓誉,所谓的一剑断山有几两水分。王二嫂最乐意听这个,兴致来了甚至亲自沏壶好茶送去坐下旁听,便连落在饱满圆臀上的些火热目光也懒得计较了。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沾着苏家剑冢的光茶庄生意才火爆起来的丰满妇人却不念好,江湖游侠儿心心念念的练剑圣地在她眼里连个屁都不是,偶有剑冢弟子下山路过想要讨杯茶喝,哪回不是被她拎着扫帚撵出去的?

用她的话来说就是,要不是那狗屁剑魁会耍些断山的威风,王二顺也不至于拎不清自己斤两哭着闹着要学剑,这搔首弄姿的剑魁就跟青楼里勾引男人的妖艳贱货没两样,误人子弟,实在该打。

王二嫂男人死的早,一个人辛辛苦苦把王二顺拉扯大挺不容易,就指望着儿子考取功名光宗耀祖她这寡妇脸上好赖也有些光。

王二顺倒也争气,没少被夫子夸有悟性将来搏个举人板上钉钉,王二嫂大字不识一个,但既然是夫子都开口了,读书人说话那还不是一口唾沫一个钉?她自然相当相信,逢年过节可没少给那老头送些好酒。

眼瞅着好日子快熬到了,那苏家剑魁来了一手剑开山岳,王二顺便连书也不念了,死活要去苏家剑冢练剑,王二嫂拗不过,带他来了之后哪知剑冢那老头只看了一眼就摆手说根骨欠奉不收。王二顺没什么长处,就一个死皮赖脸勉强算优点,入不了剑冢打死也不肯走,王二嫂无奈只得在山下开了个小茶庄。

阴差阳错生意反倒红红火火,茶水好,茶娘更好,来往的都乐意在这坐上一坐,运气好些还能听到那丰腴妇人撸起袖管喷着唾沫星子,与痴迷剑魁的年轻游侠儿们吵得脸红脖子粗,那对波澜便颤颤巍巍颠倒众生,风景独好。

其中最为首当其冲的便是她那弃书练剑的儿子,所以在王二嫂看来,这个茶庄赚不赚银子倒无所谓,纯粹就是为了恶心苏家剑冢。

王二顺抱着长嘴壶来回穿梭,手一抬一点热水便毫厘不差的落入茶客杯中,且不论这功夫如何,至少赏心悦目倒是真的,再加上腰间挎的那柄三尺青锋,倒也有些小风采,引得周围一些侠女目光流连。

也有嫉妒的,便撇了撇嘴酸道:“花里胡哨的架子功夫,配把剑还真当自己是剑客了?能不能抗我一拳都难说。”

这种吃不着葡萄的游侠儿不在少数,纵是腰间长剑比不得王二顺那柄质地好,手上活计没人家麻溜也丝毫不影响他们大放厥词,真要拉出去遛遛,大抵也就是骡子的水准。

王二顺却只管添茶倒水,速度极快,每日四壶热茶的活计,早些干完也好早些去练剑,那些侠女望穿秋水他却只惦记着练剑。

一茶客端起杯子轻抿一口,本就所剩不多的茶水隐隐见底,王二顺眼睛一亮,抬手点壶一气呵成,一注热水化作银线落入杯中,顿时茶满八分,毫厘不差。那人手中茶杯稳稳当当,却没再喝,轻轻放下后掏出碎银置于桌上起身离去,如他来时,无声无息。

茶庄不似酒肆推杯换盏热闹不凡,大多时候很安静,急性子往往是喝不来茶的,但像茶客这般安静的却不多,王二顺不由多望了几眼。

刀,他看得真切,那人侧腰悬了柄刀,被白色布絮包裹着,并不是朴刀砍刀那种宽刃刀,倒像是把横刀。

用刀的人不常见,使横刀的人更不常见,倘若放在百年前,没有李隶奴没有南齐剑门,在那个硝烟战场的年代,谁不以一刀破万骑为大风流?

南齐有人,持横刀斩万骑。昔日漠北金戈铁骑何等势不可挡,敢入中原半步?百年风采,他独占一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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