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活腻了,连我们莎祭司府的人都敢杀”沈魂怒斥道。
通常说别人活腻了的人,很有可能自己就要死。
但沈魂看起来却不像是这种人。他虽然浑身笼罩在一团说不上来的黑气里。但似乎武功却高深得可怕。
凌逍敏锐地觉察到了这一点,道:“兄台好强的武功。我觉得我们没必要因为一个下人而两败俱伤。”
沈魂似乎也深知这一点,淡然道:“兄台你的武功也很恐怖,本来我是不想跟你动手的。但是你杀的毕竟是我们莎祭司府的人,我回去必须要给公主一个交代。”
原来他们竟然直呼雷宇莎为“公主”。看来这莎祭司不但残暴残忍而且非常自恋。这噩多斯城也真是不法之地,看来这雷鸣王离自己称王也已经不远了。
雷鸣王本来只是一个名字,恐怕真的快要变成王了。
但这些权力斗争的事情,凌逍本来就没有任何兴趣了解。
他本来只是想救这个女孩,因为他深知如果他方才没有出手,这女孩恐怕就不只是被大汉捶头这么简单便会被放了的事。
轻则被敲诈勒索,赔得倾家荡产,重则被送去坐大牢,毁掉青春,如果想要对方消气,恐怕献上自己的身体谢罪都是可能的。就算被人卖到妓院,也是这些恶吏一贯的手段。
像沈魂这类一方之霸,凡事说得轻描淡写,干得却又是最肮脏的勾当。
大家只是心照不宣而已,背后里手段有多肮脏,谁都明白。
“你要交代是吧好,你说,你一个下人的死,值多少钱”凌逍问道。
沈魂道:“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威信和威严的问题,你懂吗是个人都能当街杀死莎祭司府的人了,以后民众还会甘心服从城主吗”
“那你想怎么样,要我割喉自刎以死谢罪恐怕做不到。”凌逍直言。
“好啊,既然你做不到,你杀我个下人,我杀你个朋友。我们一命换一命。这两位姑娘是你朋友是吧,说吧,谁愿意出来一命还一命”
这说的本是无赖的话,生命可贵,谁愿意出来一命偿一命但从他嘴里说出来,却好像一本正经,一点也不像无赖的话,好像是非常严肃,又非常认真,而且你必须要去做的事。
这果然是下惯命令的人才会有的气场。
但凌逍可不会给他面子:“你算个屁啊,你说死就死。那我现在叫你滚,你滚不滚”
只不过一瞬间,沈魂的两根手指已经到了岳铃儿的咽喉,他的人怎么过去的,凌逍完全没反应过来。但同时,沈魂的全身也已经被包围在凌逍的刀气里。岳铃儿如果有什么三长两短,沈魂马上也会变成肉酱。
沈魂觉察出了这个异常,放下手,笑道:“看来兄台的武艺比我估算的要高啊很好,非常好。那我沈某今日也就不吃眼前亏,还是不跟你计较了。”
“你最好不要跟我计较,而且即使今后,也不要有。”凌逍道,“你最好永远不要跟我计较”
“好。”沈魂技不如人,有什么办法,黯然道,“今日遇到高手了,看来即使是我们莎祭司府也要低调处理了。我们走”
他倒是个绝不吃眼前亏的痛快人。
轿夫听命地抬起轿子。轿子一摇一摆地就走了。好像完全没发生任何事一样。
“铃儿你没事吧”凌逍关切地问候道。
“还好,”岳铃儿道,“你可知那沈魂从小就是一个体感麻木的人,无论怎么被鞭打从高处摔下,都不会觉得很痛的人。这是一种疾病。后来他跟了莎祭司,周身在剧毒里浸泡,,变成了一个毒人。练的也是剧毒的黑煞神功,方才如果他的手指接触到我的皮肤,你若是杀掉他,我反而更无药可救。这真是很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