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盛夏。
窗外大雨滂沱,柳树被风吹的枝条乱摆,发出“呜呜呜~呜呜呜”的响声。
听声音,就让人心中发冷。
而大富旅馆小包间内,桌上有着好酒好菜,许大海和老吴两人边吃吃喝喝边唠闲嗑儿。
说起当年下乡的那群知青来,老吴就恨的牙痒痒。
手攥着酒杯,由于过度用力,手背上的青筋都突了出来。
当时的知青就是一群混世魔王,普遍看不起条件艰苦,消息闭塞的农村,但迫于现实,又不得不来到农村,内心普遍愤懑,癫狂,到处惹是生非。
打架斗殴都是家常便饭,甚至偶尔还会有人被打死了。
老吴当时经常被欺负,只有小芳护着他,渐渐的他就爱上人家了,但是他心里自卑,把爱意藏在心底,不敢明说。
“好了好了,人嘛,沉浸在过去没啥意思,还是要向前看,赶紧吃啊,你再不吃我一个人都吃完了。”
许大海边咀嚼着美味的王八肉,边道:
“对了,待会儿咱再聊聊你那本武侠小说的情节,等完本了,找个出版社看看能不能出版。”
“啊?别别别!我那就是随便写着玩儿的,出版?快别让人笑掉大牙了!来,喝酒喝酒!”
老吴心里有些期待,那本武侠小说就像是他的孩子一样,花了多少心血,多少日月,删删改改,绞尽脑汁的熬夜想情节……
他自然也是希望更多人喜欢那本武侠小说的。
不过又觉的不可能,害怕丢脸,赶紧把心里的那点小想法掐灭了。
……
月落月升,很快又是三天时间过去了。
许大海每天在乡里溜溜达达,每天和朴秀成,孙强,老吴等人吃吃饭,唠唠嗑儿,无忧无虑,好不惬意。
朴秀成还在和孙广才搭伙,负责分销自行车,收音机,电视机等等东西。
虽然许大海家早就有这些东西了,但放眼全乡,还是有很多很多家庭没有呢,市场依然广阔。
用“日进斗金”形容都不为过。
至于孙强,他早就不帮着沈峰倒腾药材了,而是专心搞羊毛和羊皮,为此多次远赴呼伦贝尔大草原腹地。
用铁器,糖,茶等等东西,从当地牧民那儿换来羊皮和羊毛。
回来后继续把一部分羊皮和羊毛卖出去,换成钱。
除了覆盖吃,喝,住宿,赶路的开销后,剩下的钱继续用来收购羊毛,羊皮。
至于他留下的一部分羊毛和羊皮,准备放到冬天再说,冬天天气寒冷,羊毛类衣服又暖和,可是非常紧俏的。
这天中午。
天气晴朗,万里无云,蓝蓝的天空就像是一块巨大的蓝翡翠似的,美的让人心醉。
许大海盘腿坐在炕桌旁边,在孙强家吃饭。
“大草原是真辽阔啊!一眼看不到边儿!尤其是在上边儿骑马,哒哒哒~哒哒哒~太爽了!”
孙强和许大海相对而坐,右手拿着卷起的大饼,左手拿着大葱蘸酱,边说话边吃一口大饼,再咬一口大葱蘸酱。
吃的爽快!
“尤其是我还和几个在草原上认识的朋友,一块儿去打狼,狼跑的可快了!”m.
“打着了不?”
许大海眼睛一亮,夹菜的筷子都停顿了一下。
“当然大着了啊!狼肉用来吃,狼皮做褥子……我还带回来好几颗狼牙呢。”
孙强也是个急性子,三步并作两步,从大洋灰柜子西北角儿的小盒子里拿来了一个精致的灰皮小布兜,打开后从里边倒出几颗狼牙,递给许大海。
“四颗?”
“嗯呐,来源就是我打死的那头公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