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六,良辰吉日,宜嫁娶。
褚易带着自己兄弟团,一大早就来到叶家接亲,鹤玄、陈文赫他们都是第一次当伴郎,兴奋着呢,一个个都跟打了鸡血一样往前冲。
他们穿的是一身同款样式的藏蓝色西装,只有褚易穿的是一身酒红色西装,看起来格外喜庆。
叶笙也把自己从高中到大学的朋友都聚了起来,陈思琪、秦可她们都是伴娘。
挡门、找鞋、做游戏,一躺下来原本战斗力十足的伴郎们,都被折腾的够呛,不过幸好他们身强体壮,再加上有那么多妹子看着,怎么都得表现一下。
婚礼现场,叶父拉着叶笙的手交给褚易,两手交叠的那一刻,褚易第一次红了眼眶。
他单膝下跪,拿着戒指虔诚的戴到了她的无名指上,随后闭上眼,在她手背上印下一吻。
这个女孩终于成了他的妻子,他褚易的合法妻子!
放开她的手,他红着眼眶,抬起头,眼中翻涌着种种情绪,激动,热烈。
待他起身后,叶笙也给他戴上戒指,随后扬起头,面带幸福微笑,暖声俏皮到:
“褚易先生,往后余生请多担待。”
褚易一把把她抱进怀里,垂下头,冰凉的唇小心翼翼的印在她柔软的唇上。
片刻后,他抬起头,哑着嗓子回到:
“叶小姐,往后余生希望你能多锻炼锻炼身体,你太弱了,禁不起折腾。”
叶笙闻言,一抹红晕从脸颊爬满脖颈耳根,她偷偷的向台下看了一眼,那群人都在低着头抹眼泪,被感动着,没人注意到他们的对话。
她长舒了一口气,转而偷偷在他腰间软肉捏了一把。
这里是褚易的软肋,他被刺激的差点跳了起来。
一场婚礼办的红红火火,扔捧花的时候,一向爱玩爱闹的陈文赫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就在他抓住捧花的时候,另一只白嫩的小手也伸了过来,刚好握到了他的手上。
陈文赫当即挑眉:
“卧槽?哪个不长眼睛的敢跟老子抢捧花?耽误了老子结婚老子祸害死你!”
他转过头,只见一个长得像个芭比娃娃似得混血美女站在他身侧,被他骂的一愣一愣的,半天没缓过神来。
“我……就是图个吉利。”
爱丽丝抓着陈文赫的手,面上一阵局促,台上台下这么多双眼睛看着,她一个小姑娘,就算性子再泼辣也会难为情。
陈文赫却愣了,在他看到爱丽丝脸的那一瞬间,他连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
他立马松了手,对爱丽丝嬉笑道:
“图吉利好办啊,你不知道吧,我外号叫无敌幸运星,凡是跟我加微信的,转头就遇好事,心想事成。”
爱丽丝信以为真,还傻呆呆的反问:
“真的?”
陈文赫拍了拍胸口:
“那当然。”
站在台上的叶笙挽着褚易,把台下的一切都看在眼里,跟着众人一起哈哈大笑,她真没想到,那个死心眼的爱丽丝最后竟然会跟最不着调的陈文赫在一起。
所以说,人生啊就是一场赌局,不到最后谁都猜不到结局。
婚后叶笙辞了学校的工作,蜜月期间,他们并没有跟其他人一样三亚或者马尔代夫,而是直接去了一个叶笙心仪已久的小山村。
两个人在大山里建了唯一一所小学,叶笙教文科,褚易教理科。
山里的生活不比外面,这里有时候连吃一口水都难,有的人家几代都没有出过山,也就是路通了之后,才学会一些不算标准的普通话。
他们在学校院子里吃住,那些孩子们每天翻山越岭从几个村庄往学校赶,虽然贫穷了一点,但是人们却十分质朴。
知道叶笙和褚易是好人,也知道他们是为了孩子和村子的未来在付出,所以家长们经常会给他们送一些家里的吃食,虽然东西不多,但满满的,都是他们的心意。
看着孩子们红扑扑的小脸,向往知识的模样,叶笙的心早就已经融化了。
于是,原本三个月的支教,在她软磨硬泡下改成了半年。
期间如果有事,他们还是会开车回到市区,解决完事情之后,还会给孩子们带一些东西回来。
有时候是生活用品、学习用品,有时候则是一些小零食。
不管是什么,只要是有礼物,那些孩子们都会围着他们开心好久。
某天晚上,村里人为了感谢叶笙和褚易不辞辛苦的付出,特意为他们办了一场篝火晚会,每家出一个菜,全村人民围坐在一起,唱唱跳跳。
月色正浓的时候,叶笙端着米酒坐在地面上,看着头顶圆月,对身旁的褚易笑问道: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选择当老师吗?”
褚易侧眸,月光撒在他长长的睫毛上,挡住了他琉璃般带着光泽的眼眸。
片刻后,他动作迟缓的摇了摇头,因为尊重她的选择,愿意跟随,随意他真的没问过原因。
“为什么?”
他问完叶笙傻呵呵的笑了起来:
“哈哈哈……为什么呢?还不是因为心疼小时候的褚易,感叹自己为什么要被生的那么晚,如果生早点,是不是就可以保护你了?”
这辈子的褚易没有跟她讲过自己的过去,可是上辈子的褚易讲过,那时候她躺在病床上,因为瘫痪她几乎绝望。
为了能够让她分心,找到活下去的勇气,褚易一遍遍拨开自己的伤口,给她看自己最不堪的童年。
所以她知道,他的童年几乎没有一天好日子,一次次死里逃生。
这种心疼让她对孩子有一种莫名的亲近感和保护欲,她想保护小时候的褚易,既然不能,那她想把自己这份对他的爱,分给更多需要的小朋友。
褚易闻言,颤动的目光久久不能平静。
为他吗?
他低笑一声,把叶笙楼进了怀里,一个又一个吻,在她的头顶,耳垂,脸颊上落下,每一下都带着深深地眷恋和疼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