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8 飞船飞了(1 / 2)

 708飞船飞了

枪,响了。

枪响的当口。任飘零正坐在民用太空飞船的贵宾包厢内,呆呆地看着,平铺在面前书桌上的一张白纸。

嗯,说是白纸也不完全正确。

毕竟,白纸上有字。很大、很大的字:华夏和拉迪斯——天生的盟友!

虽然仅仅只是一个标题,却占据了整张白纸四分之一的面积。

可惜,标题之下,却没有内容。

写不出啊!

任飘零宁愿带领舰队,上战场打一百场仗。也好过搜肠刮肚,炮制这样一篇冠冕堂皇,然而仔细想想,却绝对不会有半点实际内容的官样文章。

更让任飘零痛苦的是,这一次,他还非写不可。偏偏又找不到人帮忙。

毕竟,这两年来,他几乎与世隔绝。昔日的故旧、部属,大多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各奔东西了。

身边,只有天狼和孟明远。

天狼自然不可能。

这家伙,天生就是厮杀的汉子。要他拿笔写字?任飘零相信,绝对比训练一头老虎去爬树、一只大象走钢丝。还要困难百倍。

至于孟明远?

任飘零相信自己的记忆还没有到混乱的程度——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当年军校里但凡要写文章,似乎还都是自己来给他代笔的呢。

好吧。现在他身边还多了一个冷月。

活阎王冷枫的女儿!骨子里遗传了父亲谍战基因的情报天才。按说,炮制一份这样的文章,应该不难吧?

任飘零一度满怀希望。

很快,他却郁闷地看到,这小丫头一听说,要写这样的文章,也立刻满脸痛苦,连连作揖求饶,死也不肯拿起笔来写上一个字。

总之,都是些靠不住的家伙!

郁闷之下,任飘零的脑海里,不觉飘过了一个羞涩的倩影。

罗萱!他曾经的副官。

这个总是喜欢脸红的少女,当真和军人的形象,相去甚远。

可,哪怕是最挑剔的人,也绝对无法质疑,罗萱的能力。

当年,瞬息万变的军情、繁琐纷杂的事务、错**替的命令,全都因为罗萱的存在,而变得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很多事情,甚至都不用任飘零开口,不用任飘零费神去关注,这位不怎么说话的副官,就已经妥当地处理好了。

以至于有人甚至说,任飘零如此辉煌的战绩。至少有一半,应该归功于罗萱。

如果有罗萱在的话,这篇文章应该不在话下吧。

如此想着,任飘零很是遗憾地叹了一口气。

罗萱在的时候,他常常会感觉不到,这个害羞内向的女孩存在。

可是如今,罗萱不在身边了。任飘零立刻感觉到,自己的生活,一下子就变得如此混乱。混乱得难以忍受。

无奈,罗萱毕竟是大**者罗迦的女儿。

经过了宇宙历二五零年十二月二十日的政治地震之后,他任飘零子机都有些自顾不暇。自然,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把罗萱继续留在身边了。

相信,无论是华夏国内,还是宇宙各大强国,绝对不会有任何一方势力,放心罗迦的女儿,和他任飘零继续走在一起。

这两人结合起来的政治势力,实在太可怕了!

所以……

罗萱离开了。这一年多来,任飘零一点都不知道,罗萱的消息。

不知道。这丫头现在过得好不好!

眼睛看着白纸,脑袋里想着罗萱的任飘零,忽然听到了枪声。

枪响过后,有人进来了。

进来的,是耀武扬威的内政部宪兵。

还有王杰那家伙。

“飘零,怎么要出门?”

在内政部宪兵的簇拥下,王杰缓缓走进来。脸上堆满了笑。无法掩饰的,得意的笑。

很久、很久了。很久、很久以来,他做梦都希望有这么一天。

有这么一天,他能够趾高气扬地站在任飘零面前,以胜利者的姿态,居高临下地看着自己昔日的军校同学。这个让自己努力拥有的一切成就、地位和权势,都显得微不足道的军校同学。

现在,他终于等到了。

虽然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又是出于怎样的缘由,为了什么目的,有一点毫无疑问,任飘零如今正试图出逃。

嗯,不错,出逃。

这位隐退了一年多的,华夏共和国前任三军总参谋长,今天忽然强行离开被秘密监视的居住地,冲出了轩辕军校,冲入了轩辕行星的民用宇宙港。然后,登上了这艘民用太空飞船。

获悉这个消息之后,王杰没有丝毫犹豫。

他立刻带领内务部的宪兵,匆匆赶来。封锁了民用宇宙港,阻止了太空飞船起航。

然后,他登上了飞船。亲手。开枪击毁了这间贵宾包厢的房门,堂而皇之地走了进来。

唯一的目的,就是想亲眼看看,任飘零发现逃脱不了之后,痛苦、绝望、懊恼的神色。

然而,王杰随即失望了。

走进来的他,确实看到了任飘零。

却,没有看到任飘零的脸上,有任何痛苦、绝望、懊恼的神色。

任飘零只是在发呆。就如同以往,这家伙在军校的课堂上,时常发呆一样。

即便,在王杰开口,把任飘零从发呆中拉了回来,这位全宇宙最年轻的上将,也只是皱了皱眉,很不耐烦地瞥了王杰一样。

感觉,王杰忽然感觉,任飘零看着自己,就好像看着嗡嗡乱叫的苍蝇一样。

岂有此理!

顿时,他愤怒了。

积累了好多年的愤怒,这一刻,终于完全爆发了。

“来了……”

当下,昔日的军校优秀毕业生。如今的内务部长,煞是威风地挥了挥手,示意手下的宪兵上前,逮捕任飘零。

却不料,他的话才出口,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了稀里哗啦的声响。

回头,电光火石之间,王杰惊骇地看到,身影,一道魁梧的身影,恍若旋风一般。从走道的另一头冲杀过来。

眨眼的工夫,王杰身边的内务部宪兵,足足十几二十人,全都倒在了地上。

天狼!出手的是天狼!任飘零身边的贴身卫士天狼!

王杰悚然一惊。

他万万没有想到,此时此刻,任飘零居然敢出手。他更加没有想到的是,天狼的身手竟然如此厉害。眼下,他身边的这些内务部宪兵,也个个都是军中的精英。居然,所有人连个照面都没有撑过,便全被天狼解决了。

惊骇之下,他下意识地再度拔出佩枪。

倒不是想射杀天狼。

身居高位的内务部长,可没有兴趣,进行生死攸关的厮杀。

千钧一发的关头,他的头脑始终都很清醒。

清醒的他,只想做一件事情,那就是用最快的速度,奋力杀出去。

只要杀出这个该死的贵宾包厢,回到内务部的部下们中间去,那么无论任飘零有怎样通天的本领,最后,也只能是困兽犹斗。

甚至,在确保他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王杰还很是希望,任飘零继续反抗。这样的话,他巴不得以此为借口,当众击毙任飘零。

可惜,如此美好的设想,仅仅只是停留在了王杰的脑海里。

因为,忽然,一只手勾住了他的肩膀。随即,一个漂亮、标准的过肩摔,一下子,就把他摔倒在了地上。顺带,将他手中的佩枪,也摔飞到了很远的地上。

摔得头昏脑胀的王杰,发现一只脚踩在了他的胸口。然后,脚的主人,任飘零手下那个如影随性的跟屁虫孟明远,很是嚣张地大笑起来:“飘零,帅不帅?哈哈,老子果然是宝刀未老、玉树临风……”

“白痴!”

见状,王杰怒喝了一声。

自视甚高的他,被任飘零超越,已经是难以忍受了。如今,还居然被任飘零的一个跟班这样侮辱,尤其让他恨得要吐血。

让他意外的是,几乎同时,居然,也有人骂了一声“白痴”。

声音,很是娇脆。不是别人,正是冷月。

自从前天,自己为飘零哥哥辛苦做好的一桌早餐,被孟明远这家伙给搅黄了之后,冷月对孟明月就一直没什么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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