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车抵达纽约联邦银行之后,史密斯看了看银行正门前悬挂着的巨大挂钟,猛地撕开了手中的旅行包,一把将厚重的防弹头盔扣在了自己的脑袋上,不等四个银行守卫抽出腰间的手枪,史密斯已经利落地端平加装了弹鼓的自动步枪,朝着正在银行门口惊叫着逃窜的人群打出了一个扇面。
而事实上,按照原计划,这些和警方正面冲突的事情,史密斯是想让叶正勋或向云飞等人去做的。
可后来想想,史密斯觉得自己亲自去做,会显得更有诚意些,为此,他就亲自冲锋陷阵了。
听到枪响之后,
在靠近联邦储备银行门口的街道上,至少有过十二名驾驶着警车来回寻弋、或是赶来增援的警察,当这些警察几乎在同时现了四个举着突击步枪,背上背着大型旅行包的家伙时,两辆最靠近他们的巡逻车立刻来了个原地摆头,不顾身后的车辆被撞了个面目全非,抢先在街道上用汽车构筑起了一个简单的防御工事。
在离得稍微远些的地方,一些警察猫着腰拼命疏散着仓惶逃窜的人流,而在靠近了四个枪手的警车后,两个手脚麻利的警察已经从车尾箱中取出了新近补充的m-4卡宾枪,朝着几个疯狂奔跑的雇佣兵扣动了扳机。
尽管那些雇佣兵身上都穿着最为厚重的全身防弹衣,但在军用枪械的威力面前,两个冲在前面的雇佣兵枪手依旧是应声倒地。
对于这点,史密斯显然早有预料,他在这些雇佣兵手下身上加装的两层防弹装甲片,这才没让子弹穿透,可是那种巨大的撞击力也足够让人疼个七荤八素,痛苦地嚎叫着。
负责接应的几个枪手则朝着那些隐藏在警车后面的警察扫射起来。
刻意换上的钴铜弹头像是穿透纸片一般,轻易地穿过了那些本来就不怎么结实的警车,几个藏在警车后面的警察猝不及防,纷纷被击倒在地。其中两个倒霉的警察被击中了头部,当场被已经变形的子弹砸开了脑袋。
还有几个被击中了身体或是手脚的警察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躯体上多出了好几个茶杯大小的窟窿,在痛苦和恐惧的双重作用之下,中弹倒地的警察们凄厉地喊叫起来。两个还能勉强挪动身体的警察拼命地在血泊中爬动着,希望能离开这个充满了死亡气息的地狱,而那些已经失去了活动能力的警察,也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些专业的雇佣兵嚎叫着朝着他们冲了过来
这些个经常和这些经过枪林弹雨,靠战争为生的雇佣兵比起来,就显得有些弱势群体了。
不过弱势,并不代表着无能,这些警察还是有着相当的作战力,只是几分钟的耽搁,那些疏散了大部分人潮的警察已经迅朝着枪战生的地方冲了过来,依托着那些勉强能扛住钴铜弹头侵彻的水泥建筑开枪射击。纷乱的弹雨之中,不断有露出了身体的警察中弹倒地,而那些穿上了全身防弹衣的雇佣兵枪手们虽说不断地被击倒在地,但在挣扎嚎叫了片刻之后,依旧能勉强支撑起身体,朝着联邦储备银行的大门且战且退
眼见着这几个枪手身上穿着的防弹衣能够顶住自己射出的子弹,两个机灵点的警察迅收起了威力不大的手枪,转身朝着停在街口的巡逻车冲去。
急奔跑的两个警察不等急骤的喘息有丝毫平息,径直从警车的后备箱中取出了两支带有四倍瞄准具的danu警用狙击步枪。
早在好几年前,曾经有两个穿着全身防弹衣的银行劫匪,面对着上百名荷枪实弹的警察抵抗了足足两个多小时。
在那次枪战中,装备了mp5k冲锋枪或是霰弹枪的警察们险些就因为武器上的劣势让两个银行劫匪逃脱。
在那次枪战之后,察觉了武器威力缺陷的纽约警察们终于意识到了自己必须携带着大威力武器来应付那些悍勇的劫匪,而能够射双冲程子弹、体积又相对较小的danu警用狙击步枪自然是成了警察们的选武器了。
不到二百米的距离,在四倍放大的瞄准具中看去,几乎能看清楚正在且战且退的几个雇佣兵枪手眼睫毛的震颤。深深地吸了口气,两个端着danu警用狙击步枪的警察轻轻地江食指扣到了扳机上
在不受干扰的环境之下,射杀几个完全没有防备的枪手,简直就像是在农场中猎杀火鸡一般的容易。
不过当这两个警察的还没扣动扳机的时候,两个警察猛然觉得自己的身体一震,一个从来没有过的脱力感觉像是泛滥的潮水一般,迅蔓延到了自己的全身。
几乎是同时,两个警察惊讶地现了对方的胸口上多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窟窿,而这很显然是子弹穿透后造成的。
而这样的杰作,正是以色列小子巴拉克。
和这两个警察狙击手比起来,巴拉克绝对算得上是神枪手。
甚至接连开了两枪,不偏不倚的干掉了两个警察,今天巴拉克的任务就是协助史密斯手下的这些雇佣兵,干掉警察中的狙击手,至于别的事情,自然和巴拉克再无任何瓜葛
而此刻的叶正勋和向云飞,以及闻仲等人,只是悠闲的望着史密斯如何突然银行这第一关,当然,这第一关其实并不难,甚至是简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