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为什么?”俞初忠的声音中带着一丝不解。</p>
王云易微笑着解释道:“根据《民法典》规定,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夫妻之间形成‘共意’;二是夫妻之间实际‘共享’。”</p>
俞初忠挠了挠头,显得有些困惑:“什么意思?”</p>
王云易耐心地解释道:“‘共意’就是说,你们俩要达成一致,借债的时候她得同意,或者事后她认可。这个‘共同意思’不一定要明说,只要她知道你借钱,而且没反对,或者知道有债务还帮忙还的,那也算。”</p>
俞初忠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那‘共享’呢?”</p>
王云易笑了笑:“‘共享’就更简单了。这钱得用在你们俩的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上,才算夫妻共同债务。”</p>
俞初忠听了这话,突然眼睛一亮,好像明白了什么:“噢!我明白了!原来要这样才算夫妻共同债务啊!”</p>
王云易对着屏幕,认真地说:“对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围的衡量,侧重于你俩家庭生活需求的‘日常性’与‘合理性’。你父母出资购房不属于日常性发生的活动,而是你俩生活中的重大事项,‘共享’原则不适用。”</p>
俞初忠眨了眨眼睛,眉头紧锁,显然在努力理解这些话的意思。</p>
他挠了挠头,有些困惑地说:“那……那我该怎么做呢?”</p><div id='gc1' class='gcontent1'><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 catch(ex){}</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