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九月,金秋送爽,本来闷热的天气,终于开始变得凉快。
水库边的护栏,沈醉才给更新换代,依旧是有些暗淡的绿sè,上面挨个裹上了碎布,都是用穿坏了的衣服做的。以前的护栏都有些不结实了,现在家里多了两个孩子,还有一个正是活蹦乱跳,猫厌狗嫌的年纪,要是一不小心落了水,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院子里草木有些枯黄了,到是暖房里的药材依旧和以前一样,生得甚好,恰逢正午,甜甜和闹闹窝在房间里午休,秦卿今天没什么事儿,就坐在暖房里抄书,顺便练字。
她有好些日子没动过笔,一笔行云流水般的行草落在纸面上,稍稍显得滞涩,但笔力比以前好得多,字体也较之过去,显得苍劲有力,不像是女孩儿的书法。
阳光透过水晶玻璃照进来,在秦卿的身上留下了斑驳的光点儿,沈醉托着一盘水果站在暖房门口,远远看去,忽然笑了笑,总觉得这么娴静地坐在暖房里写大字的妻子,和他印象中那个不让须眉的女战士,有很大的不同——此时此刻的她,简直如画里走出来的女人一般,让人想起古书中描述的,烟雨朦胧的水乡江南……
“你的字,写得越来越有风骨。”
沈醉走进暖房,取出刀,帮秦卿削了一只苹果,然后递到她的嘴边儿,喂她吃了一口。
难得有今日的闲暇,沈醉站在温度有些高的暖房里面。静静地凝视着正伏案写字的妻子,目光专注而温柔……最近沈醉很忙,已经很久没有和秦卿这么安静地呆在一起,虽然结婚很多年,他们又都是很冷静的人。按说。再浓烈的感情。也应该蜕变成秦卿了,可是,即使到了今天,每一次把视线落在爱妻身上,他还是会有一种从内心深处散发出来的颤栗与喜悦……
秦卿抄的书,自然只有医书,既然想练字,那用医书练习,顺便还能巩固一下自己的记忆。比抄别的书要强,这点儿是跟沈国手学的,他老人家‘附庸风雅’的时候。同样是抄写医书,以前老爷子的徒弟们犯错受罚,一般也是抄写医书,秦卿这个小弟子。还算是沈国手那百十个徒弟里面,很罕见的,没有被责罚过的一个。
“不如,你弹琴给我听?”秦卿一连吃了两只大苹果,她本不是会羞赧的人,只是,让沈醉这般不错眼地看着,还是觉得手底下的动作有点儿迟滞,抬起头,瞥了沈醉一眼,用手顺了顺被风吹得略有些凌乱的发丝,“你好长时间没有弹琴了……”
以前的沈醉,端坐在他自己的竹楼里弹琴,是连山风都会为他停驻的,很少有人能不爱他的琴声,哪怕是不通音律的人……
那又有什么不行的,为了秦卿弹琴,只是想一想,沈醉便觉得开怀了,去屋里把他最常用的五弦古琴拿出来,洗手净面熏香……
不一会儿,暖房里就响起沈醉略带几分暗哑的歌声——“白驹歌已逝,伊人水一方;杂揉芳与泽,相见忍相忘?……”
还是同样的歌,同样的曲子,只是上一次沈醉为秦卿弹奏时,心下略带几分忐忑犹豫,此时此刻,重新吟唱,却已经只有温柔的怀念了……
秦卿踏踏实实地在家休息了小半个月,连学校和医院都很少去,很难得地安稳下来提高自己的医术。
安定的日子过得很快,一转眼十一过了,马上就是研讨会开幕的日子,各项手续都办了下来,出行在即,秦卿也不得不稍微变得忙碌一些,家里需要处理的事情毕竟不算少……当然,她本身就是个甩手掌柜当惯了的,花上一两日的时间,就把一切都处理干净,只等着出发。
只不过,到了临走前,秦卿看着孙雪津亲自给送过来的四个身强体健,眸中精光四射的壮汉,还是忍不住撇了撇嘴。
她可是代表国家去参加世界传统医学研讨会的,又不是去打仗,哪里用得着带保镖?再说了,她现在只是个大夫,这样的规格未免过了些,就是沈国手出门,也没有让特事局的侦查员跟着充当警卫……
“带上他们,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现在非常时期,你们在国内,我都不怎么放心,何况现在是跑出国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