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水灵两眼冒金星,那还想其他,不管不顾的就上了林晓凡的背。
虽说之前大战受了点皮外伤,可也没什么妨碍。
尤水那水汪汪的大眼睛,很快就闭上了,死沉沉的睡着了,己经行了一夜一天的路了。此时又是夕阳了。玉丽看着林晓凡背后的尤水灵,扑嗤一声,笑了。可腿也己经酸胀得不行,眼睛也昏昏欲睡。可见到林晓凡却还面色不改,跟没事人一样。她也逞着强,坚持着。她可不想在他面前示弱。
幸运的是,顺利的躲过了蛮人的祭典。还有尤水灵的身子不轻,就像一个小孩一样。他背着己经感到了从她嘴里流出来的口水。左肩膀稍下湿了一截。
也像不止三里地,一直到月亮出来,林晓凡才将尤水灵放下。
“到了吗?”尤水灵擦了擦眼,看到满天星辰,很美,不断闪烁的星星。还有一**大的月亮。
“继续赶路。”林晓凡只说了这么一句,此时己经有些肩头发麻了。
“就不可以休息吗?不是没有追来吗?”
“玉丽,上来。一旦追上来了,我们想跑都别想跑掉。”
的确,此时,深辰己出。蛮人的勇士带着一大群蛮人沿着一路的痕迹追了过来。可是夜深了,便失去了那些痕迹。所以没有继续追赶,怕追错了方向。
听那大祭说,顺着西边的方向,一直走三天,再走上十几天便可以见到村庄。
玉丽在林晓凡的背上,发现左边是湿的,便将头偏到了右边。她也很累了,发现这样被背着十分的舒服。而且她好像有些喜欢他,这很正常,因为他救过她,这是少女所应有的特性。
他背着她,到了月亮已经到头顶时,右边的肩膀下的衣服也被口水所流湿。
“林大哥,你看玉姐姐在你背上睡得很香。”尤水灵说道。
“你这丫头,还说,自己不同样睡得很沉,而且流了我一身的口水。”
“玉姐姐好像也在流口水耶。”
“难道你们大小姐都有流口水的习惯吗?”
“…这个嘛…我还不知道,林大哥难道你不累吗?”
“能不累吗?原本只想背你俩每人三里地的,可都是在我背后,一睡不醒的样子,我不忍心吵醒。就算醒了,估计也走不动了。”
“我就知道,林大哥最好了。”
“如果不出我意料,那些蛮人己经追了上来,所来,水灵,如果想我再背你的话,就给我走快点,别拖我的后腿,我可还背着一个人。”
“哦。”
两人加快了步伐,现在唯一能摆脱对方的就是一定要碰到小溪。要么就加快脚步。
当然夕阳起又落,在森林中生存,这根本难不倒林晓凡,虽说玉丽身上起了些痱子,但也被林晓凡用草药医好了,她看他越来越了不起,仿佛受的苦都不算什么,这对于一个千金大小姐来说,太不正常了。
走了三天,可是一刻都没有休息,林晓凡看着清晨的太阳,他倒下了,他需要休息,他就算恢复了五成功力,也经不过负重两位近百斤的大小姐。可是三天不断的背在身上。整个背都己经麻了。此时,就算两位小姐以身相许,林晓凡都不会觉得有什么不正常,不过他可没有想这么多。
三天,蛮人勇士带着族人也追了三个白天,以最快的奔跑整度,可还是没有追得上。勇士都不得不怀疑追错了方向,谁能够在森林中三天三夜的连续不断的一直赶路。他有些怀疑自己该不该怀疑祭司。
西边,就算勇士再想追下去,族人也不会同他一起去追的。因为这是规矩,族长定的规矩。往西去,就会到达外来人所住的地方。所以被禁止前往,他们将西边外来人看作肮脏的世界。
这也是大祭司让林晓凡选择往西边去的理由。
三人终于脱险,其中的感触都不能用说书人的那种口吻所描叙的。
炊烟缕缕飘起,稻香迷漫在清晨的雾雨中。农夫己经扛着锄头去菜地了。猎手正躺在家中喝着谷酒,孩子们都熟睡在床上。
咯吱咯咯,的鸡鸣声己经叫满了天,妇女正哈气连天的伸着懒腰。
这里是道水村,隶属于附近镇子的小村子。
农夫是质朴淳厚的,可也是异常辛苦的,种在那几亩地不容易。
猎人是需要身手的,可也是十分危险的,打几只兔子可能会遇见狮子。
这个村子就只有四户种庄稼的,还有二户猎人。六户人家的村子,这六户人家之所选择住在靠近山的地方,因为这里不用交税,自己自足,养大孩子这便足够了。这样这六户人家都过得十分的逍遥自在。其中还有一位庄稼汉会酿酒。猎人的酒便是从那位庄稼汉手中讨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