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将满盆的狗肉汤水囫囵吃了个大半,直看得旁边的小姑娘目瞪口呆,到后来脸上甚至还带了怯怯的欲言又止的模样,很显然是担心秦奋一伙人吃得太多,最后撑死在这里……
将酱碟里的最后一块狗肉蘸上辣椒红油,咀嚼着吞下后,秦奋才长吐口气,抬手擦了把额头的汗水,摸着肚皮道:
“呼~~吃好了!”
见秦奋几人吃完了饭,那黄面女人当即带着小姑娘走了过来,手脚麻溜的将桌上的残羹剩饭扫进一个大木桶中,拿起肩头的毛巾使劲擦了两遍后,又到摊位前端了几碗米粥过来,道:
“几位客官慢用,这是自家熬的小米粥,用来去油腻再好不过。”
秦奋道:
“嗯,多少钱?”
黄面女人赶忙摆手:
“哪敢再收客官钱嗦,这是中午打算吃的,不值几个钱,算是免费赠送给几位客官的!”
秦奋看了眼那小米粥,发现米脂泛黄,用的也是栗米,确实不值钱,也就点头答应了下来。
栗米这东西属于中土世界人类的主粮,这种粮食很像是小米,但是口感就不要说了,哪怕是放再多的水进去蒸,甚至是煮稀粥,吃起来也会觉得有一种夹生饭的口感,无论咀嚼多少下,咽下去的时候也是割喉咙得很,仿佛是在吃糠一般。
这玩意儿说起来和水稻田里面的“稗”是同类,搁现代就是喂猪的口粮,哪里上的了台面?
不过即使它拥有这么多的缺点,但唯一的一个优点就便奠定了它不可撼动的主粮地位,那就是高产。
俗话说“一好遮百丑”,这栗米的好处就是好养活,对环境的要求很低,不像稻米那样非得在高温潮湿的环境中生长,否则就得虚穗,因此是中土世界居民种植的主粮之一,产量堪比现如今施了史丹利复合肥后的新两优二号!
这碗米粥唯一的优点就在于熬煮的时间够久,以至于米脂都熬了出来,汤汁显得颇为粘稠,里面加了少许的花生红豆,冒着腾腾热气。
秦奋喝了一口后,就发现米粥里居然还有一股淡淡的草木香味,并不浓烈,却相当隽永。一问之下才知道,离这里不远处有一片水泽,水泽里会生有一种菖蒲,当地的学名叫‘香蒲’,是一种年生草本植物。
用香蒲草搓出来草绳编制出来的粮食袋子十分结实,而且防潮,最关键的是,香蒲草晒干之后,还有一股淡淡的香味,这香味既能增添粮食的香味,又能驱逐掉蛀虫,可以为食物增色不少。
不过大部分的人家都是用不起香蒲袋子的,因为编织这些袋子所耗费的劳力颇为巨大。
这时候已到了下午,歇脚的猎户也就两三人,没什么生意好做,那胖大摊主索性也走了过来闲聊,闻言解释道:
“香蒲的嫩叶从春天起就可以采摘来做芽菜吃,一直要到七八月的时候,叶子才能生长到用来搓绳子,但是七八月份是雨季,要收割香蒲,都必须去水泽里面,既危险也很是耗费劳力的。”
“香蒲生长的环境和荷花,水稻类似,不过只要有适合的地方,肯定是种水稻而不是香蒲了,所以香蒲绝大多数都是野生的,要去割香蒲的厚叶子的话,就必须赤足踏入淤泥里面,然后弯腰下去在水中摸索,才能从叶柄将香蒲叶子切断,这样的话,要收割到足够的用来编制袋子的叶子,比收割水稻还要累得多。”
说着嘿嘿笑着扫了眼旁边的黄面女人,得意洋洋道:
“我当初就是割了一个雨季的菖蒲,编织成了十个袋子,以这个为聘礼,才将艾琳娶回家的!”
黄面女人脸色微红,横了男人一眼:
“说这些做啥子嗦,还不去看着摊子,小心怠慢了客人,晚上回去我要你好看!”
“……”
小姑娘在旁边顿时咯咯笑了起来,想必这种不经意流露出的脉脉温情,就是生活中最美好的点缀吧。
看着这一幕,秦奋等人也是摇头微笑了起来,果然,无论在哪个时空,都有着妻管严的存在啊…
哄饱了肚皮后,秦奋又问了问最近从这附近经过的陌生人,便知道狼狈退回来的屠龙小队已经在两天前通过了这里,撤回小镇莫萨尔休息去了,这两天里,也陆续有冒险者经过,不过这片地势平坦,一望千米,埋伏是肯定没机会的,因此也不会有人在这里浪费时间,出了孤山后就四处散去。
得到这些消息后,秦奋点了点头,又和摊主聊了几句,便起身上路,临行前,这对夫妇还赠送了一斤烧酒,用来路上解渴。
这酒是当地居民以土法酿制的烧酒,严格来说味道有些淡了,度数仅比啤酒稍高,而且酒里面还有一些未滤干净的酒糟,可谓是普通寻常。不过这些是善意的馈赠,众人自然不会拒绝,银子大小姐接过后,又微笑着反赠了些针头线脑,算是回礼。随后双方挥手告别。
走到一处荒无人烟的僻径之后,想必那史矛革是绝对没能力迅速杀来了,秦奋便果断尝试了一下鲜血王冠的效果。
说起来也是十分奇特,那杯子居然能自动蓄满鲜血,喝下去之后,可以感觉到血液更像是拥有生命一般,在体内化作无数滴四处乱窜,仿佛是一个个调皮的顽童,撞击在筋骨肌肉上,秦奋甚至能听到体内筋骨的畅快呻/吟……到最后这些鲜血就仿佛是融入了他的体内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