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云流水的紫色流光,从地魔虎鹰群中间切掠而过,侵略如火,疾行如雷。实力提升,李光曦心中也豪气倍增,这一次他尝试单挑一百多只地魔虎鹰。
动身就如劲弩疾飞,浮光掠影,一抓之下必是肠穿肚烂的下场,十死无生。
一个下午的功夫就已经杀了二百多头地魔虎鹰,效率比之前整整提高了一倍之多!李光曦打算在遇到军队前,再召唤罗刹出来杀了!
实力的飙升给了他极大的自信。
“这么快就来了?”李光曦微微一皱眉,夜叉战甲如潮水般向他眉心退去。轰轰隆隆的各种机动车声音从远处传来还有民众的杂吵声,越来越近,明显是一只浩大的军队快要来了。
这次军队的,无论是难民还是军人,都十分有生气,似乎一点都没有被灾难击倒,斗智顽强,毅力惊人,走了这么多路,都大多数人都没有疲倦的颓废神色。
如果不是预先知道这群人是难民,李光曦肯定会以为他们是一群杂牌军,佣兵,民兵。
李光曦愣了一愣,随后把一直躲着的三个人唤了出来,他们已经在藏了快四天了,吃的全都是李光曦送去。
三人慢慢的走出藏身地方,同时看到了傻眼的一幕,纯朴的窒息气息,顿时迎面扑来。
天啊!这山一样的尸堆,他在这几天到底杀了多少只怪物?!
李光曦无视众人的惊讶目光,淡淡的对钱小曼道:“帮我照顾一下唐绮蔓好吗?我有事要离开一下,你父亲的军队就快来到了。”
闻言,钱小曼与唐绮蔓同时一惊。
“不要!”
“怎么?我要做一些危险的事,带着你们只是累赘。”李光曦微微摇头,他当然明白两女的‘不要’意思,是不让他走。
其实他要去干嘛,两女不用猜也知道。
“我要跟着你!”唐绮蔓芳心大乱,她只有在李光曦身边时,才会安心,早就把他当成了唯一依靠。
生死与共的数日亡命之旅,唐绮蔓已经对李光曦以前的印象彻底改观,一剑恩怨分明,疾恶如仇,一怒以死报恩,临危冷静。
这就是她以前,一直幻想的少年英雄,白马王子,得夫如此,妇复何求。她已经决定要死死抓住李光曦不放了。
“不行!”李光曦脸色冰冷,一口拒绝道,随后脸色又慢慢变得缓和淡然。
“我会回来的,你留在她父亲那会比较安全。”李光曦对唐绮蔓莞尔一笑,他喜欢唐绮蔓喜欢了四年,一直有娶她做媳妇的念头,奈何命运多转折,不过幸好现在又重新遇到她。
她或许就是李光曦生命中的另外一股动力,支撑着他去千里寻亲。
路途遥远,徒步而行非一般人能做到,有了她,就能忘记寂寞,淡忘这末日灾难的恐怖,他希望这股情意能麻痹自己的脑袋,从而忘记伤痛。
……
“报告团长,前面有大群地魔虎鹰群尸体拦路,这恐怕是另一种怪物的地盘。”侦察兵一面报告一面分析。
“再多的怪物也挡不住我的觉醒军团,传令,让一营的觉醒战士装备上高斯套装,准备迎敌!二三营保护民众!”下令的这一位军官浓眉大眼,面目几句威严,沉稳间透发出一股难以形容的霸者之气,好像一言一行都能主宰数万人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