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反,二百八十毫米穿甲弹早就过时了。测试证明,即便在八千米内,二百八十毫米轻弹也无法打穿“雾岛”号的主装甲带。别忘了,“雾岛”号原本是一艘战列巡洋舰,装甲防护本来就不如战列舰。
这下,问题来了。
即便在大战爆发后,冯承乾也没有批准与建造战列舰有关的任何造舰计划。虽然当时已经有人提出,应该建造一批战列舰,特别是考虑到与美国海军作战,战列舰在太平洋战场依然有存在空间,但是冯承乾驳回了所有建议,一直要求各大造船厂把重点放在舰队航母与巡洋舰。
也就是说,到大战结束,中国海军也不大可能获得新的战列舰。
这样一来,就只能靠手里的五艘战列舰了。
对付日本海军,五艘战列舰不算少,因为到战败的时候,日本海军总共也就只有八艘战列舰,被日本海军给予厚望的“大和”号与“武藏”号根本没有建成,全都在船台成了队的战利品,而在建造途中改变设计,成为舰队航母的“信浓”号则在队攻打到东京郊外的时候被日本海军自己炸毁。最终,“大和”号与“武藏”号都在船台拆毁,以废钢铁出售掉了。
问题是,对付美国海军,五艘战列舰就远远不够了。
参战前,美国海军已有十艘战列舰,而且两艘的快速战列舰。此外,还有八艘在船台建造,即四艘“南达科他”级与四艘“依阿华”级。也就是说,美国海军原本打算用快速战列舰,以一比一的方式取代所有老式战列舰,并且在此基础,把战列舰的数量扩充到十艘以。
更要命的是,当时美国海军雄心勃勃,还在设计第四种快速战列舰。
当然,这就是没有落实的“蒙大拿”级。
如果美国海军决定建造“蒙大拿”级,那么到一九四五年,就能组建一支由十四艘快速战列舰为核心的“无敌舰队”。
要知道,当时除美国之外的其他所有国家在建的快速战列舰也不到十四艘。
哪怕“蒙大拿”级停留在纸面,永远没能开工建造,美国海军也铁定能在参战后获得十艘快速战列舰。
这是个什么概念?
即便不考虑舰龄,美国海军的快速战列舰也是中国海军的两倍。如果把舰龄、作战能力等等因素考虑进去,美国海军快速战列舰的综合战斗力是中国海军的三倍、甚至是中国海军的四倍。
显然,这绝对不是值得高兴的事情。
可以说,正是因为美国海军有如此多的快速战列舰,所以在一九四零年底,就有人提出应该立即动工建造一批快速战列舰,争取在一九四三年底之前建成,不然随着“依阿华”级陆续服役,中国海军将处于劣势。当时,鲁志刚还亲自找到冯承乾,提出直接从德意志第二帝国引进“俾斯麦”级战列舰的设计图纸,再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做出修改,以便在一九四一年半年动工建造。
事实,当时从德意志第二帝国引进“俾斯麦”级的设计图纸没有半点问题。
别忘了,雷德尔来到中国,与冯承乾签署了“轰炸机贸易协议”的时候,就提出愿意向中国转让一些先进军事技术。只要冯承乾提出引进“俾斯麦”级的设计图纸,雷德尔肯定不会拒绝。
有趣的是,在一九四一年初,冯承乾派了一批工程师去德意志第二帝国,研究了“俾斯麦”级战列舰的设计图纸。只是,这次交流与中国海军建造新式快速战列舰无关,而是在响应德意志第二帝国的需求,即雷德尔随后提出,希望借助中国的造船厂,为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建造几艘战列舰。只是,这件事最后不了了之。主要是中国没有几座能够建造五万吨级战列舰的船台。此外,中德的海航线要到一九四三年底才能打通,而在此之前,中国建造的战列舰根本不可能交付给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只能留在太平洋战场,等于是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出钱,帮中国海军建造战列舰。显然,不管中德关系有多好,雷德尔与冯承乾的私人关系有多好,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都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到了一九四四年,也就是中德联军攻占了苏伊士运河,且德意联军占领了直布罗陀要塞之后,雷德尔再次提出在中国的造船厂建造主力舰。可惜的是,当时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已经没有像样的对手了,而且中国海军向大西洋派遣了远征舰队,所以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不再需要更多的主力舰,反到是需要舰队航母。结果就是,在大战结束前,中国海军把七艘舰队航母、二十四艘小型航母以援助的方式转交给了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至于帮助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建造快速战列舰,到大战结束的时候都没有下文。
事实,冯承乾不肯建造快速战列舰,与中国的造船能力有直接关系。
当时,中国总共只有三座大型船台,而且这三座船台承担着建造舰队航母的重任。如果建造快速战列舰,就得占用船台。虽然到一九四二年,大型船台增加到十二座,但是舰队航母与防空巡洋舰的订单也增加了好几倍,依然没有船台用来建造快速战列舰。当然,在一九四二年才开始建造,至少需要等到一九四五年才能交付给海军,而到了一九四五年,恐怕中国海军根本就用不这些战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