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市不大,却也不小,至少比卫国国都朝歌大得多了。
举目四望,到处都是高高的大楼和宽敞的大道。跟卫国都城的碎石泥路和木屋完全两个样,
熙熙攘攘的人流亦是让卫昌有点茫然无措。如此人海茫茫,怎样才能找到那个盗墓贼?
这绝对不是他原来的那个世界。
一觉醒来,这个世界完全变了样,这里边一定发生了某些他所不知道的事。也许自己得先搞清楚这个世界,免得像个盲头苍蝇似的四处乱撞。
可是当他抱手施礼准备向路人询问一下的时候,人们都竞相掩鼻而走,远远的避开了,这让他好生郁闷。低头看了看一下自己,卫昌亦是一阵无奈的苦笑。
及腰的灰色长发乱糟糟的到处打结,一身华服也是破烂不堪,裸露在外面的肌肉,似乎没有肌肉,只是一张皮包裹着一身骨头而已。浑身还粘满厚厚的油脂,散发出来的恶臭有如数十年未洗澡似的,连自己嗅起来都想吐。
连自己都差点以为自己是乞丐了,也难怪人家避之不及。
一路走来,人们都指指点点,目露厌恶之色,久而久之,他也慢慢地习惯了。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觉得有些不对劲的地方,至于到底有哪些不对劲,他又说不上来。总之就好像被人监视了似的。
果然,在卫昌毫无目的四处乱逛,来到一处僻静的巷子时候,被二十多人围了起来。
卫昌拱手抱拳,刚要问个清楚。
却见来人中为首的一个率先开口了,但不是对他说的。而是对同伴说的。
“都记住了,怎么打都可以,只要不死就成,速战速决,若等警察来了我们就白忙活了,上!快!”
说着当先抽出一把长刀,耍了个刀花,然后冲了上来。
这下卫昌也明白了,之前杀了一些人,现在人家来报复来了。
杀就杀吧,杀多杀少都是杀,卫昌对此没有一丝负担。要知道在战争期间,一下子坑杀对方数万乃至十数万士兵的都屡见不鲜。眼前这些还不够一个零头的。
卫昌脚步微微一错,让过直劈而来的长刀,一手切向这为首大汉的手肘关节处,一手抓向他的手腕,稍微用力一掰。
那个大汉就这样眼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手握着刀柄,抹向自己的脖子,可是一切发生得太快,快得还没反应过来,刀锋就已经抹过脖子了,而且自己的力气似乎也没这个瘦的只剩一张皮的家伙大。
看到自己脖子上的血直往外喷,那大汉想惊叫着把已被割破的喉咙捂住,但已经无法发出声音,狂喷而出的鲜血捂也捂不住,很快的就倒地气绝身亡了。
剩下的那些人看到领头的这么快就被解决,心里都是一惊。没想这个一身破破烂烂乞丐居然如此凶残。难怪会悬赏那么多的暗花,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好差事。不过一想到那巨额的现款,他们也不再顾得上什么了,全都抽出一把长刀,一起冲了上来。他们就不信了,一个乞丐还真的能干得过那么多人吗?
卫昌先是以极其快速的踢出四脚,化作四道灰影,将最靠近的四个家伙给踹飞出去。然后转身掐住一个想要偷袭的家伙的后脖子,把他拉到面前,当作肉盾来使。
唰、唰、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