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阿历克斯可是春风得意,因为部落中的族人都知道他成为了雷明的追随者,这个追随者的名头可是让部落中的不少勇士羡慕不已。
能够成为一名祭司的追随者,可是兽人勇士们最大的荣誉!
当然,更令人羡慕的是,族长的那把暴风猛毒弩,却被阿历克斯所保管,暴风猛毒弩的威力可是谁都知道的,能够使用这样的武器,谁又能够不羡慕呢!
不少勇士心中纳闷啊,阿历克斯又不强壮又不聪明,怎么族长就让他当了追随者,并且还把暴风猛毒弩,由他使用呢?
想不通啊,想不通!
他们却是不知道,当初雷明在部落练箭的时候,只有阿历克斯一如既往的看了他练箭三天,由此可以看出阿历克斯极为喜欢弓弩,并且极有耐心。
再加上阿历克斯又单纯又听话,雷明对其也是最熟悉,自然就让他成为自己的追随者,并且把暴风猛毒弩,交给他使用了。
阿历克斯也是没有辜负雷明的期望,在行进的途中,便是不怕辛苦的不断练箭,一边将弩箭发射出去,一边前进着,将射出的弩箭重新捡回来,以这种辛苦的方式,完成雷明的嘱托。
随着射击数的增加,阿历克斯的箭术也是明显变强。
部落之中,仅以火力而言,首屈一指的,恐怕还是使用暴风猛毒弩的阿历克斯。
暴风猛毒弩的攻击直来直去,虽然少了些变化,但它的攻击的确凶猛无比,单一杀伤力而言,现阶段的魔魂的确是比不上的。
也是因此,阿历克斯才会有了暴风射手的称号。
对于此事,雷明当然是毫不介意,毕竟不管是暴风猛毒弩还是魔魂水晶,都是属于他的宝物,不管哪个宝贝强,对他而言,都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
更何况,对于雷明而言,徒手放电的感觉,可比拿着弩机,要爽多了!
外物杀人,内功杀人,谁爽谁知道!
数天之后,一片小心翼翼之中,部落已经前行了数百里路。
这数百里路可不是直线前行的,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处处藏陷阱,只有身具大本事的人,才能无视危险,在大草原上直线前进,而像黑石头这样的小部落,却是要绕道前行,以避过各种危机。
“导师,距离你说的地方,还有多远?”雷明问道。
老祭司喘息一声,长途跋涉让他的身体也有些吃不消了:“不远了,还有三分之二吧。”
“还有三分之二?”看着草天相连的大草原,雷明也只能摇头叹息。
一旁的贝尔斯曼接口道:“族长,这已经算快的了,草原上路不好走,族人们也很辛苦的。”
自从阿历克斯成为雷明的追随者之后,猪面族的第一勇士贝尔斯曼便借故老是往雷明的身边凑,却是想着,混个脸熟,也想成为雷明的追随者。
老祭司笑了笑,沉声说道:“辛苦些倒还没什么,就怕遇上高级的魔兽,要真遇上了,我们可就麻烦了。”
老祭司这话,可不是危言耸听。
他们所要去的那处草场地处偏僻,再加上又靠近魔兽众多的迷梦森林,那草场的周围恐怕是会有不少的魔兽的,现在的情况,便是魔兽的数量是多是少了。
要是真的有高级魔兽盘踞在那里,他们黑石头部落,也就只能再次跑路了。
“唉!”雷明重重的叹了一口气,还是实力不够啊,要不然的话,哪里又会生出那么多的顾忌来。
说什么来什么,一名骑着骏马的兽人呼啸着,从外间奔来,他叫班斯法瑟,是在外围负责警戒的侦骑之一。
在班斯法瑟的身后紧跟着五只黑狼,这五只黑狼的速度,要快于骏马,但是因为两者之间有段距离,这才一时之间没有被黑狼追击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