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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刘邦将跟冉姐签好的合同样式抄写了十几份,然后找来顺子,让他带着一起去村里养猪比较多的农户家里,跟他们签订同样的合同。借此之机,他又收购了几十头猪,约好顺子隔天运到N市去。那些农户本来对他是半信半疑的,可看到他出手那么大方,又出比现在收购价高许多的价格来收购自己的生猪,倒是信了几分。到中午时,冉姐更是叫来她那曾经在镇上当过干部的丈夫助阵,顿时令可信度又增加了几分,许多农户于是都跟刘邦签订了合同。
经过一整天的努力,猪源的问题算是得到了部分的解决,刘邦的心情大好,在高兴之下,竟忘了昨晚偷听到的私秘谈话,将周奇想要在篝火晚会上“算计”他的阴谋忘得一干二净。竟答应跟她一起去参加所谓的篝火晚会了。
篝火晚会是在离顺子家约两里的一片松树林边举行的,当刘邦、周奇、顺子跟冉姐一行到达时,已经有一百多青年男女围在那里了。
这样的活动显然是经过精心准备的,因为那里早早就生起了几个大火堆,刀叉之类的烧烤器具一应俱全,几个简陋的茅棚也修葺一新。有心人更是支起了一口大锅,添了柴火去烧水,准备待会儿将狩猎归来战利品褪毛剖肚。更夸张的是,居然有小小贩,将一些瓜子、糖果之类的挑到现场来卖,当地人的商品意识如此强悍,实在令城里来的刘邦汗颜不已。
参加狩猎的条件很简单,一是要求为十八至四十的未婚男青年,二是填写一份自愿参加狩猎的免责声明,并签上自己的姓名和手印。
在周奇和冉姐的怂恿下,刘邦糊里糊涂地填写了声明。
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者将参加狩猎的青年分成了五个组,每个组三人。狩猎得野猪的一组将被封最勇敢、最能干的勇士称号,不仅分得头野猪,而且可以优先挑选所有在场的女青年为自己的心上人,同样也优先得到所有女青年的挑选。
野猪虽是经过人工饲养后,最近一段时间才放归这一带的山林的,可它毕竟是带了个“野”字,跟一般的家猪不同,它有一定的野外生存能力,且它一旦发起怒来,还是能伤害人的。
虽是这样,人们为他们准备的狩猎工具却很简单,没有枪,没有马,甚至没有狗的帮助,他们所能握住的,仅是一把四分之一椭圆形的杀猪刀,好像他们这次去不是狩猎,而是杀普通的家猪,只要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就行。
刘邦没想到狩猎会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来进行,除了感觉新鲜外,更有一点刺激,他虽在书上看到过许多关于狩猎的描写,可就算描写得再精彩,也是在书上,跟现实中亲身经历的有很大的不同。
跟刘邦分在一组的另外两人,一个叫阮咸,一个叫阮元,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其中阮咸是经常上山砍柴的,山林行走的经验相当丰富,不过他已经参加过两届(注:每两年举行一次)这样的狩猎篝火晚会了,却还是一无所获,既没有拿到勇士称号,也未能俘获哪位姑娘的芳心。他依然没有死心,今晚参加了他人生的第三次。至于阮元,除了脸上有几粒青春痘是他的最大特征外,其余的则再普通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