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伟回到县城立马买些吃食钻进小宾馆里躲着,先躲上两天打个时间差,干爹认为他已离开晓县的时候正好可以从容离开。苟伟知道只要坐车离开立即就会留下痕迹,按干爹的实力,一丝丝痕迹都能被抓住知道他的去向。
灯下黑,越是危险的地方越是安全。苟伟就住在汽车站附近的宾馆里,这时的县城也只有汽车站附近才有能接客的宾馆。苟伟就坐在窗前看着几个人在挨个问往省城去的车,看见老苟转一圈问一圈走了,又来了,再走了。
果然是如此,石梓派人到长途车站派人挨车看过了,没看到人。老苟找过了,也没见人,便认为苟伟离开了,也就都放弃了。
第二天傍晚的时候,吃了几天干粮的苟伟浑身发泛酸发痛,下楼来准备买点膏药吃点好吃的把身体给熬过去再说。
“老客来了?好久没见,你这是发达了?还是猪骨头?今儿自酿的风湿药酒正好可以喝了,来二两!”
“老板生意不错啊,人都满了。”
苟伟买了药钻进一家透着白雾的小店坐下点上一大盆猪骨头一大碗面条,添上一大杯老板自酿的药酒。
这家店他很熟,也与老板探讨过那美味的猪骨头做法。最主要的是饭食便宜量还很足,对于老抠一般苛待自己的苟伟来说是最佳的去处。
苟伟将衣服往凳子上一叠领带扯下半拉,卷起西装袖子也不管手上干不干净直接抱起个猪骨头猛啃。吃完一块意犹未尽地拿起筷子往骨头里一阵猛戳,把骨髓搅碎对着骨头用嘴猛地一吹再一吸溜,骨水滑进胃里,那爽劲让他忘了身上的痛,忘了一切纷绕尔虞我诈。
一口干掉半杯酒,拨拉一大口面塞到嘴里包着慢慢嚼,边嚼边往肚里吞,食物的美味将他带入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中。
苟伟喝了一杯再来了一杯。双眼似乎被白雾给蒙住有点模糊,只能看得见旁边的骨头盆子,根本就没有注意到不知什么时候桌子边站着四位男女正看把戏似的盯着他仔细打量。
“丽丽美女,看到没有。这就是老抠的本性,自顾吃着,当咱们不存在呢?”一郭富城式分头皮夹克男抬起那纤纤白嫩的玉手指了指正低头啃骨头的苟伟,转头很不屑地冲旁边一个卷心菜红棉袄粘粘地说了一声。
“奸商,就是抠。赚了咱们多少钱,从来没有请咱们吃过一回。好歹咱们也是他的上帝,见着招呼也不打一声。”
红棉袄的丽丽一脸嫌弃地冲着几位跟来的伙伴说,迎来一阵嗯嗯如羊叫声。
苟伟觉得这声音很熟,本就是吃了一惊,怎么躲在这小店还躲不过啊,更是不敢抬头,只是一个劲的猛吃。要死也得是个饱死鬼,说不定这就是最后的晚餐了。
“喂,奸商,上帝来了,你好意思不抬头打声招呼!”
四人坐了下来,夹客男拿起桌上的筷子很没礼貌地在骨头盆上敲了敲。苟伟知道装不下去了,缓缓抬头努力睁开起雾的眼神,终于注意到这四人不是来抓他的,脸上顿时绽开了狗尾巴花。
“哟,哟,不好意思,老同学!同学们好!”苟伟忙伸出油腻腻的双手要去握一下,被大家伙给无情的拿筷子挡的,拿手帕推的拒绝了。苟伟觉得不拥抱一下不能体现自己的热情,忙伸出双手要抱一抱旁边的丽丽女同学,被夹克男拿筷子给打开。
夹克男姓彭,名达朗。连贯起来念就是彭大郎,很鬼子式的一个名字。英语特别好,所以经常把洋码子挂在嘴上。还特别喜欢吃鸡,所以苟伟就给他用洋码子取了个特鬼子的外号,脚盆鸡。
苟伟故做生气的弹开脚盆鸡那双玉爪:“脚盆鸡,干嘛呢?我又没抱你干嘛伸出你的鸡爪子啊?来丽丽,想死我了,抱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