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9月15日。
在林嘉豪的帮助下,办理完各种手续,宋志超非常低调地在香港弥敦道租用了一间门面,成立了“万达进出口贸易公司”,开始正式采购林家的“垃圾”。
对于林嘉琪来说,这位野心勃勃的林家大小姐丝毫不知道宋志超背后还有她大哥林嘉豪在后面撑腰,还以为自己多有能力,很轻松就把林家各大仓库积压多年的服装,鞋子,以及还没过期的罐头,洋酒等,作价500万卖给了宋志超。
为此,林嘉琪甚至还得意洋洋地在林嘉豪面前炫耀,炫耀自己多么有能力,能把这么多“乐色”卖出去。
林嘉豪没有拆穿林嘉琪,对于他来说,目前最好的情势就是这个妹妹安全成为“垃圾婆”,继续给宋志超提供垃圾,自己呢,则全力打理林家的生意,继续巩固自己在林家的地位。
按照林嘉豪的推算,果然不出所料,林嘉琪表现欲极强,此时卖垃圾,卖出了甜头,尤其在卖垃圾方面展现出了自己的能力之后,她就更加上心地开始帮助宋志超回收香港各大公司的那些“垃圾”。
林嘉琪的回收垃圾计划进行的很顺利,短短三天时间就把香港元朗,油麻地,深水埗等地旧工厂储藏的旧物联系好,一股脑卖给了宋志超,这次转手,她再赚300万。
林嘉琪心中高兴,却不知在背后林嘉豪早给各大公司的老板打过招呼,让他们暗中帮忙照顾这个妹妹,也正因为如此,林嘉琪的收垃圾生意才会做的这么顺畅。
香港地方很小,像林家大小姐这样收垃圾,再卖垃圾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整个香江。
一开始,大家只觉得好玩,然后大家就觉得好笑。一个千金大小姐什么不好做,竟然帮人回收垃圾。
可是很快,人们就发现,这位大小姐卖垃圾竟然一口气卖了八百万,然后他们的好笑就凝结了。
这不是好不好玩的事情了,而是一门生意。
于是,有心人就开始私下打听,那位林大小姐把垃圾卖给了谁。
这一打听,大家才知道,原来有个叫宋志超的大傻瓜,在不断地吞食这些垃圾。也就是说,林大小姐把他们自家的垃圾卖了以后,又回收其它公司的垃圾,然后再把这些垃圾卖给宋志超这个大傻瓜赚钱。
咦,不对呀,这些垃圾都是一些旧衣服,旧帽子,旧鞋子,还有就是一些快要过期了的罐头,酒水等等,那个宋志超要这些东西做什么?
很快,香港那些聪明人就把宋志超的底细扒了出来。
原来宋志超是大陆人。
这样就可以解释了。
大陆人都是痴的嘛,都以为香港的东西是香的,这些过了时的衣服,帽子,还有快要过了期的酒水,罐头,运去大陆也是可以卖钱的啦。
再说了,以前就有香港人在大陆做过卖二手衣服的生意,从香港和日本搞一批人们穿过的旧衣服,什么牛仔裤,蝙蝠衫,运动鞋,拉去大陆去卖,还卖得很红火。大陆那边的人都很穷,没钱的,旧衣服只要穿上好看就OK。
这些香港聪明人就这样认为了,认为宋志超也是在捯饬旧货,准备拉去大陆销售。
既然有这样的傻子在收垃圾,有钱干嘛不赚?
于是乎,很多香港加工厂的大小老板,就开始绕过坑爹的林家大小姐,主动找到宋志超联系,努力向宋志超推荐自家仓库中的存货。
一波又一波。
一批又一批。
对此,宋志超显得很热情,几乎是来者不拒。
“王老板,你这批货我吃下了,三十万!”
“张先生,你这批罐头保质期还有三个月,我顶多给你十万---如果你愿意,就留下;不愿意,就拉走!”
“孙经理,不是我这人挑剔,我收的是垃圾嘛,你这些东西虽然都很好,但对于我来说,只能出垃圾的价格---如果你愿意卖的话,五十万;不愿意的话,您还是自己留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