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洛杉矶---
希尔顿大酒店门口,近百名各路媒体围堵在酒店门口,他们大多数都是鬼佬,准确地说是美国知名报刊杂志,以及知名电台的媒体记者。
作为娱乐事业高度发达的国家,美国除了好莱坞出名之外,这些媒体的“粘缠度”也是极其的出名。
不同于其他国家,在美国有各种各样的工会,也有各种各样的演员协会,以及记者协会---尤其这些无冕之王,更是不省事的主儿,美国发生什么事情,他们都是第一手的报道人,因此不但明星害怕他们,连美国总统都害怕他们。
不要不信,不信就去翻翻美国下台的那位因“水门事件”而下台的总统。
这因为如此,即使这么多人堵在酒店门口,希尔顿大酒店的大堂经理也不敢放个屁,相反,还要安排工作人员给这些记者各种方便,比如说给摄影机充电,给弄个小板凳休息,给提供一些饮料茶水什么的。
“皮特,你说这次那个中国宋会接受采访吗?”一个女记者挽着头发问道。
“说不准---他已经拒绝采访好几次,上帝呀,我从没见过这么神秘的人。”一个嚼着三明治,三明治渣滓乱掉的络腮胡男记者说。
“是啊,听说他在香港挺有名,要不要我打电话过去找同行要点资料?”
“当然要了!那样以来,我们可就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络腮胡子正高兴着,突然,“别做美梦了!他的第一手资料已经被我们天空电视台挖到了!”一个白人男记者说。
络腮胡子和女记者一看,对方却是美国媒体界的名人,号称“娱乐小钢炮”的查理。
查理见众人朝自己望来,就得意洋洋地说:“我已经挖出来了,那个中国宋全名叫宋志超,是从中国大陆去香港上学的一名大学生---上帝呀,你们听到这里是不是很惊讶?”
的确,现场所有人全都露出一副吃惊的模样。
查理很得意,他很喜欢这种众星捧月,被人仰望,自己三言两语就能调动他们情绪的场景。
“还有更让你们吃惊的呢!”查理深谐言谈之道,吊足大家胃口,看着周围期待的眼神,这才说道:“他在香港经营两年,就从一个穷酸学生,一下子成为了令世人瞩目的百亿大亨!”
“哦上帝呀,怎么可能?”络腮胡子发出感叹。
其他人也深有同同感---两年啊,仅仅两年,这个宋难道是个天才。
“是的,他就是天才!”仿佛读懂了大家的心声,查理大声说道,“在香港,他被称之为天才中的天才,超人中的超人---在他的旗下,拥有三四家大公司,比如说魅影娱乐,万达贸易,还有万鑫国际,以及这次进军北美的万达科技公司。”
查理如数家珍,把宋志超的底细娓娓道来。
当听到宋志超凭借一己之力,击败香港的老牌大亨,一跃成为新晋财阀,当听到宋志超投资苏联期货,一夜豪取上百亿,当听到宋志超年纪才二十来岁,当听到他大学还没毕业,当听到他……这帮美国记者彻底醉了。
人,怎么可以这样?
这还是人吗?
到底是天才,是魔鬼,还是妖孽?
人比人气死人,和这个中国宋比起来,自己简直就是一个不中用的,弱爆了的小记者!
苦涩!
满肚子的苦涩,尤其那个络腮胡子,他听完宋志超的传奇故事,感觉自己这一辈子算是白活了。
其实不仅仅他一个人,其它人包括讲述这个故事的查理也感觉自己白活了。
好歹自己还是个美国人,还是白种美国人,因此查理一直都对自己的存在有很强的优越感;可是当他调查完宋志超的底细之后,才发现,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不是他们美国人,更不是他们美国白种人,而是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