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一晃,就这么久了。”她抿唇一笑,弯弯眉眼有种天真感。
他似一阵清风,吹散了这满屋的烟尘。
或许是因为杜哲的加入,为同学会注入新鲜血液,每个人的状态都不同了。
而令潇思语无法忽视的是,整个聚会,他都在盯着她看,眼神里全然是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欣赏和爱慕。
聚会结束,潇思语先去了洗手间,整理妆容,出来的时候,发现同学们已经散了。
她去停车场开车,刚坐在驾驶位上,就见杜哲从一旁快步走来。
“我喝了酒,不能开车,能否劳烦你送我回家?”他扶着车门,弯腰含笑看她。
“上车吧。”除了这三个字,她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极具恋爱经验的她,当然清楚,他是故意在等他。
否则,开车来的同学那么多,只要他说一声,谁都会送他回家,再者,叫个代驾也完全可以,何必麻烦她这个女同学呢?
果然,上车之后,杜哲开始跟她闲聊,聊着聊着,就聊到的感情生活。
“听同学说,你现在单身?”
“是,刚结束一段恋情,还不打算开始新的恋情。”她直白的表达心中所想。
像他这么聪明,一定听得出自己的言下之意。
“为什么?因为受过伤?”他饶有兴趣。
“就算是吧。”她不想过多解释。
他再说什么,她便淡淡回应,不想给他任何希望。
很快,到了杜哲所在的小区,下车之前,他问她要手机号。
“反正大家都在一个群里,群里聊吧,热闹。”她婉拒。
杜哲只是笑笑,道了一声晚安。
回家之后,潇思语半躺在沙发上,神色倦懒。
不得不承认,杜哲非常优秀,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在。
若是之前,她会对他产生兴趣吧。
可现在……
大概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她真的怕了,怕两人浓情蜜意之时,他通知她,他要回加拿大,就像当初阮亦凡突然通知她去法国留学一样。
“潇思语啊,潇思语,你到底不再是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你了。”
她自嘲一句,看向窗外,漫天繁星,而她的另一半到底在哪?
*
第二天,晚上,是薄佳奕的大学同学聚会。
场地是某位同学提供的,他开了间酒店,专门留出一个大厅,准备了自助餐,方便同学们边吃边聊。
大学同学散落在各地,基本上每年聚会,都是留在t市的同学来参加。
没想到,这次迎来一个新朋友。
薄佳奕一进场,就看到了他,孟劭,她的初恋男友。
两人同样来自小地方,孟劭家条件也不太好,但比起薄家,还算凑合。
好歹,他是家里的独子,一家三口住在城郊边界处的一处小独单,父亲是工人,母亲打零工。
大学里,条件好的同学太多了,两人看到对方,就像看到自己一样,渐渐的越走越近,终于在大二下班学期,在一起了。
两人都很努力,努力学习,努力兼职。
他们拼命读书,拼命赚钱,只为了有一天,能靠自己的力量,和班里的同学,和这t市的人们更接近。
毕业既分手,两人却不这么认为,他们一致决定在t市打拼,创造属于二人的美好未来。
只是很可惜,天不遂人愿,毕业前几个月,孟妈妈脑出血,虽然救了回来,却从此失去了自理能力。
孟爸爸又要上班,又要照顾老伴,分身无术。
不得已,他只得要求儿子回去,在本地找份稳定的工作,一家人共渡难关。
孟劭犹豫了许久,还是跟薄佳奕说了分手。
他爱她,不想和她分开。
可他太了解也太知道她了,她那样争强好胜,拼了命都想混出点名堂的人,怎么能跟着他回老家呢?
他不忍,不舍,爱一个人,就该成全她的梦想。
离开的时候,薄佳奕并不知道孟妈妈的病情,孟劭只说他后悔了,留在t市太苦,不如回家考个公务员,轻松自在。
薄佳奕信以为真,干脆的答应了分手,自此,两人彻底断了联系。
多年以后,在同学聚会上,她才从某位同学口中得知当年的真相。
那次聚会结束,她想了一个晚上,如果当初,她知道一切,会跟他回老家吗?
她不知道,那份爱已经消逝太久了,她已经忘了爱着他的自己,也不知道当初的自己到底会做出怎样的决定。
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没想到,两人竟然又在同学聚会上遇到了。
分别多年,他和当年一样,风姿飒飒,宛如少年。
她在看他的时候,他也在看她。
她变了,变得那样漂亮,那样优雅。
她身上的衣服,拎的包,颈间的项链,腕间的手表,以及脚上那双看似款式简单,却十分大气的鞋子,每一件,都是名牌。
这一身行头,怕是价值数万,这样的生活,是他给不起的,哪怕当年没有回老家,他也没有这样的能力。
她非池中物,他从一开始就知道。
“佳奕、孟劭,这么多年了,你们这还是第一次见面吧?”有同学道。
“是啊,当初你们可是郎才女貌的一对呢。”有同学调侃。
“可不,我还以为你们一定会结婚呢……”有人口无遮拦,又匆匆收口。
------题外话------
感谢陕西人的媳妇送的财财狗,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