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回到了永城,正式上班之后,谭淑珍和毛行长再碰到,两个人都谈开了,他们的关系就变的自然了一些,彼此埋藏了这个秘密,也很好。
黄玲花再到谭淑珍这里,叫着阿毛阿毛,阿毛跑过来,也不站在那里了,而是会坐下来,和她们一起吃点东西,聊聊天。
黄玲花还邀请谭淑珍和冯老贵,带着女儿,去他们家里吃饭,谭淑珍和冯老贵去了,有了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有时候小武也跟着去了,小武和黄玲花是一个村的,本来就叫黄玲花姐,现在冯老贵也跟着谭淑珍和小武叫了。
谭淑珍他们没有这个条件,在家里请客,两个人商量着,老是吃人家的,自己没有一点表示,也不好,他们就在浙西楼请毛行长和黄玲花吃了一次,小武也去了,黄玲花知道他们这是有回请的意思,人是来了,但很不高兴,骂道:
你们两个怎么回事,是钱多吗?自己人吃饭,跑这里来干嘛?你们要是想请姐和你姐夫吃饭,就到家里来请。
小武在边上嘻嘻地笑。
下一次,一个星期天,他们还真是去菜场买了菜,小武也带着别人打猎送他的野猪肚,去了毛行长家里,大家一起做菜做饭,一起吃,其乐融融。
这就变成了他们经常做的事,黄玲花以前,是没有什么朋友的,一起经常地聚聚餐之后,虽然毛行长看着谭淑珍,心里还是隐隐地痛,但黄玲花对他,也有点低眉顺目的样子,家里的气氛,比原来好多了,毛行长也颇为欣慰。
小武那里,经常会有各种奇奇怪怪的野味,不是野猪,就是黄麂,要么就是雉鸡,或者千岛湖里,那二十几斤重一条的胖头鱼和下面农村里,那干涸了几十年的泥塘里抓出来的,手臂粗的黄鳝。
反正是有人弄到了什么好东西,都会想到小武,送过来,以前小武没地方做,都是推了,现在小武就叫了他们两夫妻,去黄玲花他们家里做了吃,他们变得就像一个小团体,而这个团体的头,就是黄玲花,什么事情都是她做主。
渐渐地,毛行长就变成了他们的姐夫,连谭淑珍在行里,都叫毛行长姐夫了,不再叫行长或者大师兄,叫毛行长姐夫以后,两个人再在一起,亲热地嘻嘻哈哈,自己不介意,别人看着也很正常,两个人的关系,反倒比以前近了。
正月十五一过,就到了二月底,谭淑珍陡然紧张起来,算算五月马上就要来了,时间是过得很快的,谭淑珍五月份,要自学考试,更重要的,是要参加“衢化杯”全省青年歌手大奖赛,也就是中央电视台的青年歌手大奖赛的预赛。
这才是谭淑珍最重要的事情。
谭淑珍和施老师商量,自己是不是晚上就不要再去歌舞厅唱歌了,施老师也同意了,毕竟,参加“衢化杯”,也是他们县文化馆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写到年度的工作计划里的事,连杭城市群艺馆,都很看好谭淑珍。
谭淑珍三天没去,那些常去歌舞厅的舞友们不干了,最后施老师来和谭淑珍商量,她说要么这样,也不要什么上半场下半场,你反正每天晚上都会来这里练歌,练完歌后,就上去唱三首,然后回家,这样也不会太迟,回家还有时间看书。
这对你也是有好处的,一来是把每天练的,到台上试试效果,二来是每天上台,疲了,你到时上台,就不会紧张了。
谭淑珍想起自己参加“三江杯”时,那个紧张得一塌糊涂的样子,哎呀妈呀,到了省里的比赛,可不能再这样了,谭淑珍说好。
接下去,沈琳琳每天晚上在上面唱,眼睛瞟到谭淑珍上来,自己哪怕唱得再劲头上,状态再好,唱完这首也必须暂停,接下来要把舞台让给谭淑珍,谭淑珍唱完三首就回家,沈琳琳还要把舞台接过来。
每天,这都是沈琳琳最难过,也最尴尬的时候,谭淑珍唱完,下面的人意犹未尽,自己接上去唱,下面就都是不屑和鄙夷的目光,明明是谭淑珍自己要走的,倒好像是她沈琳琳赶她走的,我招谁惹谁了呀,他妈的怎么这么倒霉?
沈琳琳要很卖命地唱好几首,下面的气氛才会有点好转,他们的脸色好转了,但沈琳琳气鼓鼓了,看到施老师,都没什么好脸色,要不是永城只要这么一个地方,可以让自己过过瘾,她早就不干了。
施老师也发现了这个问题,马上调整,每晚谭淑珍唱完三首,回家去后,她就安排一个男的先上去吼两首,再让一点乌他们来段《噢,苏珊娜》,或者《玫瑰玫瑰我爱你》、《加州之梦》,这才让沈琳琳接上去,总算是解了沈琳琳的尴尬。
谭淑珍每天晚上唱三首,但补贴还是照拿,沈琳琳唱一个晚上,都没有谭淑珍的三首高,沈琳琳心里不服气,就去鼓动一点乌他们,说我们每天卖命,为什么补贴拿最多的却是她?
沈琳琳是想鼓噪一点乌他们,去施老师那里闹一闹的,没想到一点乌他们不知好歹,不仅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反而觉得很正常,人家谭淑珍是大牌,大牌不都这样?那董X华来艺术节,不也是唱三首就走,拿了最多的钱,你沈琳琳也唱了三首,给了你多少?
一点乌和沈琳琳说,很正常啊,人家是台柱子,当然要拿最多。
什么?她是台柱子,那我们是什么?沈琳琳吼道。
一点乌白了她一眼,走了开去,意思是是什么,你自己去想。
这把沈琳琳气得半死。
这里谭淑珍变成了台柱子,去了行里,现在谭淑珍叫黄玲花,已经不叫黄主任,而是叫姐,而毛行长,变成了姐夫。
天呐,这还有我沈琳琳出头的日子吗?
沈琳琳的小鸡肚肠没有人在意,这几天,倒是有另外一件事,让永城人津津乐道了一阵,那就是文化局的副局长丁百苟,和婺剧团的徐建梅结婚了。
徐建梅大家都是认识的,丁百苟,你要想认识也可以。
你每天去文化广场的文化大楼下面守着,看到一个瘦瘦小小的老头(丁百苟看上去比他的实际年龄就是要老),深灰色的中山装,连风纪扣都扣得死死的,头顶稀疏的几根毛,一丝不苟地在头顶上绕了一圈,让毛发看上去多了一点。
你看到有这样的一个人,骑在一辆和他的身子不成比例的,二十八寸的永久自行车上,那就是丁百苟。
还真的是有人专门去那里看看谁是丁百苟的,这也是太好奇了,徐建梅这么个永城的知名人物,长得也还是可以的,怎么会嫁给一个老头,那人家还不要去看看那老头是何方神圣,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