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在这些村子里,没有人能够伤害得了他们,他们可以肆意的猎杀那些因为惊慌失措四处奔逃的人们,可以肆意的掠夺村民们身上携带着的和家里窝藏的钱财,肆意的释放着他们之前在行军旅途和战场上厮杀所积攒的负面情绪。
诺曼·菲尼克斯失魂落魄的望着那些新兵一张张狰狞的面孔,扪心自问:“我到底造就了一支怎么样的军队?我到底培养出了一群什么样的刽子手?要知道,他们在入伍以前可都是没见过血的村民们啊!”
“他们在入伍以前都是好丈夫,是好儿子,和那些被屠杀的村民们相比根本就没有什么区别,可为什么参加了几次战斗以后,参与了几次屠村以后,他们的变化就这么的大了呢?战争真的有这样的魔力可以改变一个人吗?”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兰登·菲尼克斯侯爵是对的,兰登·菲尼克斯侯爵的练兵理念是,没有见过淋漓鲜血的新兵不能够算作是士兵,只有见识到了鲜血以后,新兵们的胆气才会渐渐的增长,然后蜕变成一名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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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曼·菲尼克斯和他手下的新兵们满载而归,他们有的扛着一袋袋的小麦,有的扛着一条条的腊肉和熏肉,有的捧着一捆捆的亚麻布,有的新兵甚至还找到了一些珍贵的陶罐和食盐。
返回的路上,一名脸上长着络腮胡子的新兵脸上带着兴奋的笑容,一枚闪耀着金光的金币在他的手上一抛一抛的,很多的新兵都用嫉妒和羡慕的目光盯着那枚金币,脑袋随着那长着络腮胡子的新兵手上的动作,一上一下的晃动着。
“拉里,你能不能停止抛飞那枚该死的金币?你已经炫耀它炫耀了半个钟头了!”一个脸型消瘦,长着鹰勾鼻子的新兵眼神不善的盯着那脸上长着络腮胡子的新兵,口气微酸的抱怨着。
“尼克,这枚金币是我的战利品,我有权利用任何的方式来处置它!你管的着吗?”那名叫拉里的士兵挑衅似的看了那脸型消瘦,长着鹰勾鼻子的新兵一眼,粗鲁的大笑道。
尼克斜眼看了拉里一眼,怎么看都觉得拉里是在挑衅,于是忍不住为他泼了一盆冷水:“得意什么?这可不是你的战利品,这是侯爵大人的战利品,多把玩一会儿也好,免得待会儿被侯爵大人缴走。”
拉里的眼角跳动了几下,尼克的话就像是一根锋利的锥子,猛的刺痛了他的自尊心,可他还是强硬的回答道:“说的没错伙计,它现在确实还是侯爵大人的战利品,可用不了多久它就会彻底的属于我。”
“因为据我所知,每一次我们完成任务归来以后,侯爵大人都会将我们搜刮来粮食和手工艺产品留下,却把我们搜刮来的钱币作为奖励奖赏给我们,我认为这一次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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