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无聊(1 / 2)

 这是个阶级固化的世界。

王公贵族、平民百姓、奴隶等,身份不同,社会地位、财富等方面,自然也有巨大的差距。

奴隶不能反抗主人。

同样的,平民也不能攻击贵族。

有些贵族很仁慈。

但不管他们对平民有什么样的态度,都无法改变他们属于贵族阶级的事实,他们的立场是注定的。

“来人!”

刚和梅维斯打完招呼,奥斯汀伯爵就看向清明。

就在刚才,清明杀死了一个贵族。

领主就是贵族。

“把他给我抓起来!”

“是!”

奥斯汀伯爵带来的士兵,立刻就朝清明围过来。

只有国王才能处置贵族。

其他任何人,敢攻击、敢杀害贵族,就相当于是谋反,这是不能容忍的、必须要处理的事情。

身为伯爵,奥斯汀不能破坏这个规矩。

“等等!”

眼看着自己家的士兵将清明包围起来,梅维斯赶紧跑到自己父亲面前,满脸着急的表情。

“父亲大人,您这是做什么?”

“梅维斯,你是知道的,不管有什么样的苦衷,只要敢杀害贵族,都要抓起来,这是王国的规定!”

“我才不管!”

其他人怎样无所谓。

但想要抓清明,梅维斯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哪怕要反抗自己的父亲。

麦露、柏琳、烈娜,三个少女也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清明被抓,因为清明是她们的同伴、是她们的朋友。

带着柏琳的母亲和弟弟,直接和清明待在一起,警惕地看着周围的士兵。

清明毫不在意。

纵使有千军万马,也不过挥挥手的事情。

当然不用那样做。

只是看向奥斯汀伯爵。

父亲嘛,看到和女儿待在一起的少年,都是会感到不爽的。

两人互相对视。

“父亲……”

梅维斯还试图说服自己的父亲。

但奥斯汀伯爵没有给她机会。

“铮~”

一下就将她的佩剑拔出来,朝清明扔过去。

顺便抽出自己的佩剑。

他的本职是骑士。

但在剑术方面,他还是很有信心的。

然而清明的眼神,依旧充满淡然。

举起手,接住长剑。

少女的佩剑,他用着不是很顺手。

但无所谓。

“咻~”

清明的动作很快。

快到在场任何一个人都没有看清。

包括麦露。

麦露虽然很强,但和清明比起来,还是有一点差距的。

除非她动用“权限”。

那位神给的外挂,不仅是最强古龙的一半,还有他自己的一半权限,因此麦露算是半个神明。

但此时的麦露,还不知道这个。

清明也不知道。

就算知道,清明也不会在意。

他是道士。

修仙讲究的是超脱,而不是融入规则。

这暂且不说。

清明和奥斯汀伯爵的决斗,就只是那一瞬间的事情。

“好快!”

奥斯汀伯爵的脑海里出现这个念头的时候,清明已经出现在他的身后。

什么都没有发生。

两柄剑都已经回到剑鞘里面。

“无聊。”

清明头也不回,朝那些已经集合的护卫走过去。

“我可不是梅维斯的男朋友。”

“……”

奥斯汀伯爵转过头,看着清明的身影。

有点无奈。

他刚才确实是想要试试清明,毕竟是女儿唯一的异性朋友,说不定将来会是他的女婿呢。

想要当他的女婿,实力当然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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