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努力了这么多年,为自己塑造了一个优质高冷女神的形象,不可能平白就给那些有钱的猪头当玩物。
她开始混迹各种各样的上流酒会,寻找档次更高的老板。
终于,有一次,她遇到了孔金荣。
孔金荣是北海市三大集团之一的掌舵人,是北海市商界领头羊般的存在。
这样的金龟婿,才是她真正的目标。
更重要的是,刘旻月发现孔金荣的老婆是一个两百多斤的悍妇,之所以能和孔金荣结婚,是因为百里月背后有一个强势的家族。
这样被悍妇老婆管得死死的男人,就算再优秀,对年轻漂亮的女人也是渴望的。
但因为担心事情暴露,孔氏集团可能遭罪于百里家族,所以孔金荣顶多玩玩高档会所里的小姐,如果想要和一个女人有长期的暧昧关系,那么这个女人必须既理智且聪明。
恰好,刘旻月就是这样的人。
刘旻月头脑清晰,理智聪明,不仅能将孔金荣伺候得很满意,而且还能保持绝对的低调,在外人看起来,她和孔金荣就只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朋友,甚至大多数孔金荣的至交好友都不知道她这个“朋友”的存在。
这样的女人,被悍妇管理得死死的孔金荣,怎能不爱?
只是刘旻月和孔金荣在一起,只是为了钱而已。
孔金荣爱上了她,她却未必会爱上一个快五十岁的谢顶大叔。
有了钱之后,刘旻月除了纸醉金迷之外,还背着孔金荣玩弄一些自己看得上眼的小白脸儿。
在刘旻月看来,有钱男人可以用钱包养她,她有了钱,当然也可以用钱来玩弄好看的男人。
因为孔氏集团发生的事儿,孔金荣这几天注定是不会来的。
刘旻月今晚特意约上了前些日子在省城认识的模特小鲜肉,回了未来园小区。
这套三百多平米的智能化洋房,正是孔金荣用一个无名户头买下来送给她的。
可她却经常带小白脸儿,背着孔金荣在这套房子里偷腥。
她是一个很聪明的女人。
正是因为她太聪明了,所以她既能在和孔金荣在一起的时候,不被百里月那个悍妇发现,当然也能在和其他小鲜肉男人玩到一起的时候,不被孔金荣发现。
“森迪,帮我换鞋。”
约会回来,刘旻月眨了眨酒意上涌后水汪汪的迷人大眼睛,将一只娇嫩小脚递向了那个金发碧眼的模特小鲜肉。
这小鲜肉金发碧眼,鼻子高挺,面容棱角分明,身高一米八八,身材也好,如果不提赚钱能力的话,他对于女人的诱惑力,当然要远远超过孔氏集团那个正在陪百里长恭喝酒的谢顶老男人。
听到刘旻月的话后,小鲜肉很乖巧地半跪在地上,托着刘旻月那双嫩脚,微笑着帮她套上了奶白色的拖鞋。
能被刘旻月玩弄,小鲜肉内心也是信息的。
反正都是赚钱,相较于那些四五十岁的富婆大妈,他当然更喜欢刘旻月这样漂亮迷人的女人。
换好鞋子之后,刘旻月搂着小鲜肉的脖子,媚笑着走进了客厅。
只是当刘旻月走过玄关,来到客厅的时候,眼睛却瞬间瞪得滚圆!
只见,一个年轻男人正坐在沙发上,微笑地看着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