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只眼睛已经快要透过大铁锅把黄泥中的叫化乳猪看熟的时候,渐渐地一股属于荷叶特有的清香丝丝缕缕溢散出来。
最先闻到的是缇萝迦,她那个黑加仑一样的肉球鼻子左歪歪右歪歪东嗅嗅西嗅嗅,一步步无意识的往前走,似乎大铁锅那边有一根看不见的绳子在牵着她不断靠近。
“你是打算通过火烤的方式进化成斯芬克斯吗?”缇萝迦和简易火灶距离如此之近让莫孓不禁发出了上述疑问。
“莫莫,孓孓,老卑鄙,这么香能吃了吧?”
缇萝迦人立而起,馋得不断来回搓着两只前爪,作为铁杆吃货,旁边还有一个十三岁的豆芽菜也做出类似动作。
莫孓邪魅一笑,这就是一个厨子的快乐啊!
缇萝迦:啊,是小明哥,我死了。
莫孓:你永远不懂一个厨子的快乐。
缇萝迦:你也永远不懂一个吃货的饥饿。
随着一声声闷响,莫孓慢慢敲碎了已经被烤的金黄的泥巴,那股荷叶清香又掺杂进一股烤肉的香味,看着莫孓一层一层又一层剥着荷叶似乎没完没了,缇萝迦简直想要把敲下来烤制得外焦里硬的泥巴当成酥烧饼给吃了。
“好饭不怕晚,极致的美食值得长久的等待。”
满足的看着缇萝迦和刘木墩用激动到颤抖的小爪和小手接过莫孓分给他们的叫化乳猪,莫孓脸上不禁浮起一抹温暖的笑。
看吧,老饕最大的幸福就是遇见一个手艺精湛的厨子。
缇萝迦一脸唾弃:我可去你大爷的小饼干吧,老娘明明是饿的,你也不看看现在都几点了,再晚十分钟开饭就算宵夜了。
莫孓把白炽灯扯到院子里,用竹竿高高挑起来,旁边拢着一堆随处可见的蒿草驱蚊,院子里袅袅青烟伴着一股股烤肉香味飘到左邻右舍,再加上竹桌旁边两位食客交口不跌的称赞,两边低矮的院墙头上不一会就出现了几个好奇的脑袋。
农人都是早睡早起,莫孓住进来几天也没有跟他们正儿八经打过交道,最多就是见面点头。
邻居们赞叹着没想到这小伙子还这么会做吃的,莫孓于是邀请他们一起来吃。
小野猪放了血再去掉那些乱七八糟的下货,剩下的也就三十斤左右,刘木墩老大不乐意,可是地方虽说是自己的家,暂时已经出租了,猪也不是自己的猪,唯一是他制造的就是那些泥巴,那东西还没人吃。
没有资格驱逐这些蹭饭的恶客,他唯有化气量为饭量抱着小蹄髈猛啃,吃饱喝足后再次被母后大人拎回家里。
莫孓则陪着这些邻里们边吃边聊。
左邻老奶奶吧唧着满嘴的肉香:“哎呀,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野猪肉哇,前两年我家大旺他们也打过一只野猪,做的杀猪菜我都觉得最好吃了,要是一跟今天这个比啊,那就是白菜帮子。”
“可说呢,小莫啊,你这东西是咋个整的这么好吃?教教嫂子,以后我也做了吃。”右舍那位大嫂也好奇的问。
“这个简单,就是先把小猪给它收拾干净,然后把花椒擀碎炒出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