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轲酒量一般,只是陪着喝了点就有些醉,大概是酒精上头,孟轲也开始唠叨:“小鱼儿啊小鱼儿,这灵魂要是迷路了,其实不打紧,可要是连家在哪儿都不知道,那才叫可怕呀。”
“亲眼看到的事情,未必就一定是真相,你想想,聪明的聪字是怎么写来着?一只耳朵,一双眼睛,一张嘴巴,最重要的还是右下角的心呀,要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要学会用心灵去思考问题。”
“别让人瞧不起你。”
“谁在家里还不是个宝贝儿呢。”
“有时候吧,你会觉得自己突然开心的像个傻逼,这时候你一定注意喽,因为那个时候的你,可能就是最危险的,就像昨天你刚刚遇到大骗子卫思哲。”
……
时光会老,但爱情永远年少,每一个女生都曾是个小女孩,也会敏感也会多疑,会因为某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情而伤心难过发脾气生闷气。谁都想要有个白马王子驾着七彩祥云出现,不再让她患得患失,带给她安全感,守护她内心深处的‘小女孩’。
孟轲眯着眼睛看着郑小鱼,看着这个傻乎乎的情种,被情伤到的种子:“哎,社会就是社会,没人会在乎多情的女孩能活多久,在这个只看结果不看过程的地方,你的辛苦和付出是没有人会懂的,也并没有谁想懂。”
“那你懂我吗?”原本瞧着已经迷迷糊糊的郑小鱼,忽然抬起头,说了句没头没尾的话。
“我吗?”孟轲指了指自己。
“你……你来给我唱首歌吧,我表姐说你写的歌非常厉害,而且我看到你新书的评论区了,那些网友也都说你唱歌很厉害,你还参加了《潮流音乐大赛》对不对?我都知道,这我都知道,你以为我不知道吗?”郑小鱼眯着眼说,“你是我最亲的男闺蜜,你得给我唱首歌,专属于我的歌,或者,专门唱给我的歌。”
“你现在就要听?”孟轲问道。
“对,就现在。”郑小鱼睁开眼,扫视了一遍整个酒吧,时间已经到了晚上10点钟,刚好是清吧人流最多的时候。
清吧正中间有个小舞台。
此时此刻,正有一个唱民谣的女孩在那里表演。
“你去舞台上,告诉所有人,你为我唱首歌。”郑小鱼站起身,双手叉腰,“你行不行?你敢不敢?你愿意不愿意?”
行不行?
男人什么时候都必须行。
敢不敢?
孟轲穿越时空都经历过了,有什么不敢的。
至于愿意不愿意?孟轲扪心自问,反正,灵魂深处的原宿主,应该是一百个愿意的。
“好。”
“你等着。”
孟轲清了清嗓子,拿起桌子上的湿巾擦了擦额头,深吸一口气,直接就朝着舞台上走过去。
这时候,那个唱民谣的女孩一首歌马上就要唱完,睁开眼,抬起头,忽然发现有个少年站在了自己面前。
弯眉轻挑,不说话,但意思表达的很清楚:“有事情吗?”
孟轲微微一笑:“姐姐,能让我唱一首歌吗?我想为一个女孩唱一首歌,今天她失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