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期货总经理的办公室,里森介绍了他的专长:印尼、马来西亚、日本市场。
陈文也不再绕,直接表态:“我倾向于日本市场。”
双方的意愿吻合在一起,很快达成协议。
加上花旗银行,签了三方协议。
陈文在瑞士联合银行的1点7341亿美刀,转存1点6亿美刀进花旗银行,再由花旗银行委托给巴林银行新加坡分行,做日经指数的期货交易。
瑞士联合银行的账户,剩下1341万美刀,原本陈文打算拿这家账户做金融投资,今天又变了战略,丹尼尔家的银行账户变成陈文的零花钱了。
反正跟丹尼尔的关系不是特别熟,陈文也就懒得去管对方损失大额存款的心情了。
协议的委托有效期被设置为一整年。
三方协议当中,设定了许多规则。
比较重要的有几条。
第一,在里森的强烈建议下,加了一倍杠杆。
陈文一点也不想加杠杆。
但里森表态:“不加杠杆的交易,我不做。”
陈文知道,协议里写了一倍,但实际上里森这个冒险狂徒肯定会暗地里继续加倍,倍,甚至连100倍杠杆都敢加。
好在陈文知道未来历史,在月之前,里森不会遇到任何麻烦,买什么都能赚,于是陈文同意了一倍杠杆,任由里森去胡作非为。
第二,关于收益和止损。
这两个限值,同时设置为20个点,而不是陈文本金的百分之百。
对于这个数值,陈文知道,在里森这个疯子的实际运作中,也踏马是扯淡的数字,这厮绝对不会在20个点的位置收手。
于是,熟悉未来的陈妖孽,在第三项重要的条款中,悄悄为里森做了一点点的小激励。
这第三,就是佣金抽成。
按照最初的标准协议版本,里森和他的巴林银行新加坡分行将抽取盈利当中的20个点,作为佣金。
花旗银行则不论盈利还是亏损,抽取2个点的佣金。
陈文在协议里,额外加了一个阶梯式的佣金方案。
超出20个点的盈利,在个点的盈利幅度下,巴林银行的佣金增加为30个点;超出50个点的盈利幅度下,巴林银行的佣金增加为50个点。
这个条款的解读,相当粗暴。
你们巴林银行帮我赚的钱越多,你们拿到的佣金越多。
我投资1个亿,你们如果帮我盈利5千万,那么你们的佣金是两部分。
2000万以内的盈利,你们拿20个点,也就是400万。
万,你们拿30个点,也就是900万。
如果5000万以上,还有盈利,咱们两家对半分!
你要是帮我赚1个亿,5000万到1亿这部分,我拿2500万回家过年,你们拿2500万佣金!
对于陈文额外增加的这个阶梯式激励条款,里森照单全收,吩咐秘书打印出来,加到合同里,三方签字画押。
唐赫德板着俊朗的脸,用力抿着嘴,眯着眼,死死盯着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