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从加拿大到美国这一路之上的连番战斗,两人早已不是当初从来没有杀过人的菜鸟。
特殊能力被激发的两人内心之中本就蕴含着强烈的野性,维克特的表现最为明显,而詹姆斯虽然觉醒的较晚,但也在这种野性本能的影响下,迅速变得好战了起来。
无论是战斗时那种浑身热血沸腾的感觉,还是在一场场战斗之后感受着自身实力的缓缓提升,都让两人对战斗向往不已。
之前在纽约,是因为身处繁华的大城市中,两人难免会受到世俗法律的影响,不敢再想战斗的事,其实离开纽约的这一路之上,两人其实一直都在期待着土匪强盗的到来,好能够有再次战斗的机会。
他们倒是没想过主动去寻找目标进行战斗,
没想到陈默口中的“狩猎”竟然是指与武装人员进行战斗!
要是对普通平民出手,两人心中难免会有顾忌和抵触,毕竟他们也有着自己的是非观念。
但武装分子则不然,包括詹姆斯在内,两人心中并没有什么抵触。
两人对世界接触的不多,他们见过的所有的持枪武装分子似乎都不是什么好人。
托马斯用枪杀死了詹姆斯的养父约翰·豪利特,他们一路上遇到的持枪人员也全部都是强盗土匪,此时听到陈默说十名持枪的武装人员,两人自然而然把他们归入了强盗土匪的行列。
不过两人理解的也不能算错,对于密苏里地区的印第安土著来说,美国皮毛公司的武装人员就是强盗,只付出很少的一点东西,便从他们手中抢走了大量的皮毛,甚至一言不合就会杀人。
而对那些进入密苏里地区进行皮毛贸易的外来皮毛商人来说,他们却比土匪还可怕,不光抢走他们的物资和收购的皮毛,还会把他们的生命也全部夺走!
干掉这些美国皮毛公司的走狗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算的上是为民除害了!
两个好战的孩子得知即将进行一场大战之后,不但毫无惧色,反而满脸的兴奋。
等了这么久,终于可以痛痛快快的战斗上一场了,相比于狩猎动物,他们更愿意和人类战斗!
两人当即亮出了各自的武器,十指上锋利的指甲和拳头上的尖锐骨刺齐齐伸长,长了出来,两人原本春游儿童般活泼的表情也迅速被疯狂凶狠所取代。
随着“猎物”的迅速靠近,拥有动物般敏锐感知的两人也发现了他们的位置,齐齐转身,双眼锐利的看向了身后的方向,双手张开伸在两侧,身体微微前倾,如同捕猎时蓄势待发的猛兽一般,随时准备发动攻击。
陈默站在一旁看着两人的动作,暗暗摇了摇头,战斗意识还是太差,只知道硬碰硬,一点埋伏,偷袭的意识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