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云和李灏闲谈了几句之后,起身离开了他办公室。
尽管答应了李灏会把公司上市,但实际上段云之前从来没有想过将集团公司上市的事情,一方面是80年代中国内地没有股市,另一方面就是在公司保持多年连续强劲增长的情况下,段云没必要通过上市来募集资金,而且他也不想和股东分享自己的公司决策权。
但分拆上市这个办法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他不需要和别人分享集团公司的决策权,同时也不会丧失集团公司核心业务的利益,这是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另外在段云的意识里,别人将公司上市是为了募集资金,而段云则是想通过分拆上市寻找靠山。
普通的股民自然成为不了段云的靠山,但如果能够找到有背景的大企业入股公司的话,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段云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其实主要还是受到了王石早年一些做法的启发。
1988年深圳市政府万科股份化改造方案,原现代企业公司以净资产1,324万元折合1,324万股,国家占股份60,职员占40,公开募集社会资金2,800万元,最后总计发行了4,100万股份。
而在这其中,王石凭借自己多年的积蓄,以及段云的帮助,他出资300万元,拿到了85的股份。
因为最多个人只能持股10,所以尽管有充足的资金,但是段云还是出资400万元,买入了万科集团10的股份,这比王石85股份还要高出15个百分点。
这其中比较微妙的是,万科公司最大的股东是“深圳市现代企业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是深特发的下属企业,深特发作为国资出资方持有6成股份,所以王石的万科实际上是深特发的控股企业。
而当时王石之所以没有选择大量持有万科股份,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知道万科发展只能靠深特发公司,这个年代的房地产公司主要还是靠吃政策饭,如果没有深特发,万科将会举步维艰,根本不可能从深圳市政府拿到哪怕一小块地皮,公司未来的发展也无从谈起。
而且到了后世的时候,华润公司取代了深特发,成为了万科的第一大股东,而这个华润公司来头更大,他是创始于1938年的央企,先后隶属于中央办公厅,中央贸易部,可以说万科发展到后世的规模,是离不开深特发和华润两个国企巨头的。
不过从万科公司的性质上来说,由于深特发和华润后期的占股也就不到20,是第一大股东,但不是控股股东,所以万科不是国企,国资委管不着,万科只是一个有第一大股东的公众公司,也就是王石说的混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