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女孩重新商定了居住协议。
在前几条不变的情况下,又斟酌着多加了几条,条例如下:
日常开销费用全部都是他的。
未经允许她不能带朋友来玩。
他的贴身衣物也不需要她洗。
他的私人卧室她更不可以进。
女孩就问:“那打扫卫生呢?难道你的房间不用我打扫?”
他沉默数秒,松了口:“一个礼拜进一次。”
女孩对他甜甜的笑笑,并且友好地伸出右手:“程大哥,同居愉快。”
他琢磨其中略显暧昧的两个字,一度后悔到想要咬掉自己的舌头。
尼玛!
他脑子被驴蹄子踩了还是咋的,怎么就把她带回家了呢?
几天相处下来,他才知道女孩大学刚毕业,22岁,叫郁香,特别喜欢唱歌,是那种闲着没话说就会哼上两句的那种,受不了屋子里安静。
可是他呢,就必须要安静。
一个月前的某晚,他开了新文,正是全神贯注指尖如飞的时候,突然就听到外面传来一阵鬼哭狼嚎。
他连忙丢下思绪去了客厅,见女孩光着脚丫子站在茶几上,一手易拉罐一手麦克风,唱着《你把我灌醉》。
女孩流着泪,茶几上的电话还在录像ing……关键的是,女孩穿着的是一条蓝色及膝牛仔短裙。
他当时真是——叹为观止。
他把女孩从茶几上揪下来,本来想粗鲁地丢开她,可到了那一刻时,手上就不自觉软了力道。
女孩颓废地坐在沙发上,整个人毫无形象,短裙蹭上去一大截。
他又看不过去,拿了条毯子盖在她身上,连着腿全盖住。
他质问女孩:“你在干什么?平时唱唱也就算了,现在可是三更半夜,就算我这里隔音好,邻居们听不见,但我不是聋子啊,我能听见!我在工作你知道吗?!”
女孩歪倒在沙发上,光哭。还哭得一抽一抽的,肩膀不停发着颤。
过了好一会儿,他忍住脾气蹲下去问她:“是不是又被撵了?”
女孩喜欢唱歌,喜欢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那种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