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二十个羊肉,二十牛肉,再来十个板筋,小菜都有什么一样来点,哦,最不能忘的是啤酒,先来三瓶。”一身穿红色套头卫衣,深蓝色牛仔裤的男子坐在路边的烧烤摊外,自顾自的从脚下拿起一瓶啤酒,大拇指一撬开,咕嘟咕嘟喝了起来。
“爽!果然喝啤酒撸串是最搭配的!”叶秋一口撸着串子,一口喝着啤酒,心里一阵畅快,好像这么多天寻找谢之兮的事情可以暂时忘却。
叶秋来到这个小城市已经有三天了,当他赶到的时候,谢之兮早就被花仙宫的人跟丢了,估计逍遥知道有人跟踪他们的事。
但是叶秋从谢之兮是不是开机的手机定位上看,她应该就是在这个小城市里活动。
所以叶秋决定留在这里,寻找谢之兮的下落。
此时,有一男一女,两人一同在叶秋的邻桌坐下,男子像是小混混的头目,大金链子小手彪,都带个齐全,身子不像别人那么健壮,显得有些干巴瘦,但是一双细长的吊梢眼,看起来给人一种极为阴险的感觉。
在他怀里的女子浓妆艳抹,紫红色的浓厚眼影,眼睛上沾着长长的假睫毛,一头火红的波浪长发扎的高高的,整的好像埃及艳后似的,这种样子叶秋看的险些没有将啤酒吐出来。
女子像是没有骨头似的,紧贴在男子身上,看着就像是生活不能自理一样。
叶秋随意的扫了一眼,这种男人,成不了气候,管会用下流的招数。
“大哥,这是嫂子吗?真漂亮!”同桌的几个小弟恭维的说道。
bèi gān瘦男子一掌拍在对方的额头上,怒斥道:”滚犊子,这是我其中一个马子,就这样的货色,还不够格做你们的嫂子。”
被男子这样一说,他怀中的女子不仅没有生气,还流露出颇为娇嗔的一笑。
看的叶秋一阵牙疼,还真是渣男贱女,什么人都有。
就在此时,从远处过来乌泱泱一帮人,领头的是一个膀大腰圆的汉子,个子不高,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圆滚滚的球。
叶秋见状就知道一场大战即将开始,抬着桌子就搬出老远。
果然,那个圆滚滚的胖子走到干瘦男子面前,一把扯过对方手里的女子,大喝道:“牙签仔!你和我滚刀肉抢女人,还想不想在道上混了?”
“呵呵呵……”干瘦男子从喉咙中发出桀桀怪笑,狭长的吊梢眼倨傲的看着滚胖男子,就像是在看一坨屎。
对方这样极具侮辱性的眼神看的滚胖男子浑身不自在,他从在道上混开始,就一直和这个牙签仔不对付,他自己不够聪明,能有今天的成就全靠他对底下人仗义。
但是牙签仔就是利用他这样的性格在自己兄弟中挑拨离间,很多兄弟都和他离心,有的都金盆洗手了,光是这一点,滚胖男就不想放过牙签仔,更不要说对方如今又抢了他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