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淡淡一笑道:“大叔,我在想那女子的来历。”
“呵呵,有什么好想的,我们不过是佣兵而已,只需要完成我们的任务。”平凡的话语没有一丝波动。
是啊,我们不过是佣兵,管那么多干什么呢,或许明天又是各奔东西了。想明白这点后不禁哑然失笑。
“我叫雷岚,雷魂佣兵团团长,你呢?”
“拉德曼,魔狼佣兵团团长。”两个男人相视而笑。
“快走吧,再晚就追不上他们。”
当雷岚得知我没有代步工具时,毅然把他们团成员的马匹让给了我骑,让他们两人合乘一骑,果然这世上的好人还是不少的呀。
由于大部分都是老佣兵团,一路上分派斥候,调动换防,安营扎寨,操作熟练的很。
几天下来,风平浪静的,悠闲的我们就仿佛去度假一般,我和雷魂佣兵团的人倒是熟络了不少,尤其是雷岚团长,更是对我照顾有加,经常拉我和他们一起吃饭,客气的让我都快不好意思了。
后来才在雷魂佣兵团掌勺的卡尔大叔口中得知,原来雷岚团长有个儿子,现在圣都高级魔法学院学习光明系魔法,团长已经10年没见过他了,算算差不多也该有我这么大了。当年雷岚团长本是洛特帝国的一位低级军官,日子虽然过的不富裕,一家三口倒也其乐融融。后来其子被云游大陆的一名老年牧师发现其深藏的光明魔法天赋,大为震惊之余力劝雷岚送孩子去圣都接受更好教育,雷岚得知消息后,一则喜,一则忧,喜的是儿子居然拥有如此高的天赋,要知道圣都高级魔法学院的招生率都不到10000:1,每年都有数以百万计的学子挤破头想进去而不得,而自己的儿子却可以轻松进入,怎不令他欣喜若狂呢。
但很快一家人就被高昂的学费难住了,已经懂事的儿子没有为难父母,主动提出入学差一等的学院,却被雷岚一巴掌煽了回去,从此三人天各一方,母亲留在圣都照顾儿子,雷岚辞掉职务,拿起武器,过上了朝不保夕,但收入颇丰的佣兵生活,一干就是10年,10来出生入死,4过圣都而不入,从一个孤独的流浪者成为了现在雷魂佣兵团团长,身上大大小小百余道伤痕即是他最好的证明。
闻言我也只有摇头叹息,可怜天下父母心那。
自此以后,我每次望向雷岚的目光也变的崇敬许多。
偶尔我也和雷岚谈起关于他儿子的事,他总是一脸欣喜的夸赞他儿子雷风有多么多么的聪明懂事。
“走完这趟,我也可以休息了,是时候该回去看看小风了。”并行骑在马背上的雷岚忽然感叹道。
“你走的话,你的团员们怎么办?”
“随他们去吧,想继续干下去的就继续干,不想的话,我会分发些金币,让他们各自回老家的,我累了,经过这10年我才懂得这么个道理,外面再好,也比不上家好啊。”
我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你可曾后悔过?”
雷岚豪情的摇头笑道:“从未有过,这条路是我自己选的,再苦再难,我不照样挺过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