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光大亮,连晴无雨,真是一个好日子。
经过清点,由李多祚带领的这一路增援军队,总共还剩一万八千余人。
无名子决定,重伤不宜走动的,就留在灵武郡,就地戍边,其余人等,跟随他们原路返回,等候封赏。
粮草齐备,军容振奋,该是出发的时候了。
按照李俊的指示,两支军队合拢的地点,选在渭水沿岸的岐州境内。
以两军现在的相对位置来说,这个地方,离吐蕃近,离突厥远,他们若是想按时集合,必须早出发,快行军。
李多祚换上他那身最威风的将军铠甲,站姿威武,对身边死活不愿意着甲胄的无名子嗤之以鼻。
“无名子,我上次看你穿铠甲很英武啊,今日就要行军,正是出风头的时候,你怎么不穿了?”
帐内的小铜炉呼呼冒着热气,再喝完这一杯,就可以出发了。
“那东西实在是太沉了,我又不是练武出身,天天穿禁不住。”
你直接说自己身板子薄,扛不住不就得了,李多祚嘻嘻哈哈,瞟了一眼他纤瘦的臂膀,亲自给他倒了一碗水。
“李将军,这怎么使得?”哪有主将伺候他一个外来户的道理,无名子赶紧接过来,大口喝下。
液体一进入喉咙,他就觉得不太对劲。
这东西怎么甜嗖嗖的,实在齁得慌。
“咳咳……”
“李将军,这是酒啊!”
李多祚嘿嘿傻笑:“你才知道啊!”
“不是,我刚刚看小兵端来的时候,明明是白水啊!”
“是是,那个时候确实是白水,后来,你不是出去小解了吗,我就给你换了。”
无名子瞟了一眼李多祚的大碗,果然满满一碗全是琥珀色的液体,根本和白水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
“你可别再倒了,我酒量不好,喝多了怎么骑马。”
“不妨事,不妨事。”李多祚哪管他酒量如何,愿不愿意,又满了一碗。
满当当的一碗酒摆到眼前,后面是李多祚喜庆的大脸,无名子真是为难。
这酒看来是喝得也喝得,喝不得也得喝。
“别犹豫了,你要是喝醉了,我驮着你就是了,两人一匹马,没问题!”
“快喝!”
他把酒碗又向前凑了凑,橙黄的酒水洒落出来,哎,喝就喝吧。
死就死吧。
二人又喝了几碗,无名子觉着,自己现在的状态,已经是酒醉的边缘了,李多祚的脸却都没有红上一红,显示着他过人的酒力。
无名子心想,今天莫不是要站着进来,躺着出去。
大帐外,老九正在站岗放哨。
经过了那天的闹腾,他阴错阳差的竟被提拔了起来,成为了这主将大帐外值勤的士兵。
真是幸甚,幸甚!
要知道,这个位置在军营里可是个极热门的职位,竞争度属于万里挑一的。
优点实在数不清,工作量少,轻松,还安全,轻易也不必上战场,老九得了这个差事,简直宝贝的不得了。
整天眼睛擦得锃亮,十分警觉,他发誓,绝不放过一个坏分子。
等到大军开拔,这片营帐也该拆了,老九心里还真是有点舍不得。他已经四十多岁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应该是他最后一次应征入伍了。
老九不是军户出身,他是村子里常见的,临时接受征召的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