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姐将这路上捡的三百万两白银抽出一百万给镖局做佣金,再除去捐给净业寺的一百万香火钱,竟然还赚了一百万。这个孩子貌似可以将二小姐各种糟蹋钱的诡异行为变为赚大钱的奇妙技巧。
可能就是这个原因,二小姐突然对收养孩子这件事产生了极大的成就感。
于是,她又迅速地落石了之前曾产生过的那个念头:再收养一个孩子。
谁也不知道二小姐又从什么地方捡回一个女婴。她抱着女婴回到寻芳院的时候,芙蓉正在浓妆艳抹地给客人弹唱《南歌子》。
二小姐听着芙蓉的歌,颔首看了看怀中正呼呼酣睡的小东西,自言自语道:“香墨弯弯画,燕脂淡淡匀……你便叫墨匀吧。”
墨匀的到来,使尽欢多了一个妹妹,也使他被匀走了一半来自二小姐的关注。虽然二小姐对谁都是冷冰冰的,但每当二小姐使唤尽欢替她办事时,尽欢的心都比烧红的铁坯还烫。
在尽欢的童年时代,只要他想打,就没有打不过的人。但每当二小姐唤人教训他,他不仅不还手,还会觉得浑身血液沸腾,有种说不出的舒畅。
让他觉得舒畅的不是被殴打的过程。正如一个又冻又饿的人面对一碗滚烫的甜粥,饥寒者的欲求并不是那阵烫喉的刺痛,而是那股一瞬即逝的痛楚后,能够迅速温暖身躯,填补饥饿,令人荡气回肠的满足。
尽欢在第一次被二小姐叫人打到半死并照顾了一月之后,便彻底爱上了在二小姐手中挨打的感觉。
他被打也会痛,但挨打的痛像一滴水,而被打后能够被她亲手喂粥,亲手换药,亲手更衣的满足,则像一片汪洋。一滴水融在汪洋中,虽然并未消失,却不再值得惦念。
二小姐在给他的脖子涂药时,他第一次近距离地看清了二小姐那张动人又冷若冰霜的脸,他贪婪又不敢大肆声张地嗅着她身上若隐若现的幽香。那一刻,他似乎觉得自己的伤口都是甜的。
因此,尽欢便常常为了能被二小姐找理由殴打他而绞尽脑汁地表演反复作死:往老鸨房间放火,在芙蓉床底藏蛇,向嫖客头顶泼粪,朝柜台酒坛撒尿……
把墨匀扔进水缸且差点将她溺死,是尽欢作死记录的巅峰。
那天,尽欢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毒打。以前不管尽欢犯了多大的错,最多不过是被打个半死。而这次他没死,全凭命硬。
可惜这次打得虽然够狠,他却没有得到二小姐哪怕一丁点的关心。伤口腐烂流脓的他孤零零地躺在床上,突然意识到墨匀可能是二小姐唯一的一块软肋,也是逆鳞。
终于,他痛定思痛,总结了所有经验教训之后,想到了一个可以得到二小姐的足够关心且不用挨打的可能性。
那就是,拼了命的对二小姐最重视的墨匀好。
果然,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验,这个猜想得到了证实:尽欢对墨匀的宠爱和二小姐对他的关怀果然是成正比的。
这无非是刷爆二小姐好感度的最佳捷径。因此,尽欢便迅速从一个作死儿童变身为一个知冷知热的大哥哥。
这个做法导致了墨匀稍微懂事后,便一直以为尽欢是这个世上最疼她,最爱她,最关心她的人。
其他孩子刚会开口说话的时候,通常念的第一个词都是妈妈,而墨匀喊的,却是哥哥。
当墨匀能够完全听懂话的时候,二小姐把她带到了自己房中。房间和平日不同,里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生活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