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选择构思一部悬疑探险小说的时候,有人说:这种类型太过小众,基本不受欢迎。
我沉默,埋头闷写。
在我用了很久写完全部总纲,并且亲手画完了所有古城的设定图之后,有人说:写作不用这么认真,你做的这些根本不重要。
我沉默,埋头闷写。
在我不断反复查验每章的文字、用词、标点、句式的时候,在我时常纠结于剧情之外的逻辑的时候,依旧不断的“有人说”。而我,依旧沉默,依旧埋头闷写。
好吧,我承认我有强迫症。按北京话来说就是“轴”!
这种情况的根源在于我的性格,当然,也少不了我酷爱文学这一重大原因。
我喜欢看书,从小就喜欢。
自打三岁起我被母亲用“笤帚疙瘩+红烧肉”这一典型的互补政策逼得开始背诵《唐诗三百首》开始,我就与“读书”结下了不解之缘。直至今日,读书已然成了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者说,成为了我的一种本能。
不过,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会拿起笔来去写一部百万字以上的小说。也从未想过会一头撞入自己完全不了解的网络文学圈子。当然,更未想过自己的作品会得到编辑的认可,拿到了A签的合同。
看到这里,众位看官应该知道这是一篇A签感言了。没错,这就是一篇A签感言!
也许有人不觉得一个签约有什么,但是在我看来,这个事情十分重要,因为它代表着我写的是一本真正的书,而不是一堆文字堆砌起来的东西。
书,应该是知识的载体。不论任何体裁、形式,它都应该在阅读者的记忆中留下些什么。
我的记忆里至今还记得躲在暗处却向往光明的卡西莫多,时刻奋斗不愿碌碌无为的保尔·柯察金,酸腐可笑却承载着一个时代之悲哀的孔乙己,勤恳度日、内心善良的骆驼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