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5~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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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我被便衣警察们带返警署,接受盘问。

盘查我的是两名刑事侦缉探员,即CID,他们穿著普通便服,一径盯着我看。

他们为我警诫作供,首先向我宣读警诫词。

「现在我们为你警诫作供,你有权保持缄默,你所讲的一切,我们都会用纸笔记下,日后可能会成为呈堂证供。你明白吗?」

「明白。」我答。

「要不要有律师在场?」

「不用了。」

警察通常都是认定了案中疑犯,才为其警诫作供,换言之,现在他们向我这么做,就是认定我是疑犯,皆因他们有实质证据支持。

回想刚才,他们在我的袋子里,找到两个钱包,一个属于我,而另一个则不是我的。他们总是戴着手套行动,当场把我「人赃并获」,我当时真的百口莫辩,怎么会有个别人的钱包在我袋内的?实在搞不懂。我当然最清楚自己没有做过扒窃行为,一定是有人栽赃嫁祸!而那个把钱包塞进我袋的人,必然就是小偷。他扒窃后,因被断了去路,情急之下,唯有找代罪羔羊以求脱身;他趁我聚精会神打电玩──打电玩的人通常都入迷得连老爸姓什名谁也不记得──之际,把钱包塞进我的袋子,叫我惨成替罪羊。我真是「当黑」(触霉头)透了!

便衣探员在我的袋子里发现两个钱包,很快地让失主确认,他果然指认出其中一个钱包属于他,里面有其身份证、信用卡及千多元现金等,贼人并未拿去任何东西,包括现金。

结果,我被认定为窃匪,被警察们带返警署。

「你叫什么名字?」警员开始为我警诫作供。他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留着一个陆军装,一副横蛮无礼的嘴脸、盛气凌人的态度。看他的样子,好象早已认定我就是犯人了。

「梁忠杰。」我答,有点紧张,但仍咬字清晰,不亢不卑。

「东西是你偷的吧?」那名警察的视线像尖锥,口吻却异常冷漠。

「不,不是我干的,有人栽赃嫁祸。」我慌忙申辩。

「但钱包明明就是在你的袋子里,物主也已确认过了。别再砌词抵赖了,还是爽快地招了吧,大家好做。」他压根儿一点不相信我的话。

「我说的都是实话。」于是,我把我的想法全盘托出,真正的犯人另有其人,他是在形势危急之下,找我当替死鬼,我只是倒楣被盯上了云云。

那警察继续说:「那么说,你是他的同党,负责把赃物转移?」

我分辩道:「哪有人这么笨?明知警察要搜身,还把赃物揽上身?我不是该一早就把钱包丢掉吗?假如我是犯人的话。」

「不可能是因为你没有时间这么做吗?我们警察来得太快,导致你没有机会丢弃赃物。」

「你们来之前,我是有足够时间丢掉赃物的,你们查清楚没有?那里纵使有很多人,仍然有机会处理赃物的。」

两名警察面面相觑,好象是有点儿辞穷的样子,他们被我驳斥得厉害。

然而,那名陆军装的警察把脸一板,露出狰狞面目,凶神恶煞地叫:「总之,东西在你的袋子里找到,你就是贼人。哪有钱包自己跑进你袋里的道理?它又没长腿。」

「不是说过了嘛?我只是倒楣的替罪羊,犯人另有其人。」我一个劲地嚷,寸步不让。

然而,我最不想见到的情况终于发生了,警察好象是要早日结案交差,他们竟硬说我就是犯人。

陆军装不由分说地:「小子,你还是认了吧!做小偷顶多判几个月(监禁),触怒我们的话,大可以多『砌』(捏造)你几条罪。」

「没错。」两名警员狼狈为奸地向着我腻笑。

「你们、你们竟想『屈』(冤枉)我?」霎时,我急火攻心,一股怒气直往脑门上冲!

半晌,我强作镇定,以冷淡的语气道:「一点没错。早听说警察是『有牌烂仔』,果然一点儿没错,现在总算见识到了。」

「说什么啊浑小子!你找死呀?」陆军装向我骂道。

正当势成水火,我骑虎难下、不知如何是好之际,另一名警员的手机响起。

他一边说电话,一边冷冷地瞥了我几眼。

「死靓仔,你走运!」那人恨恨地:「现在,你可以走了。」

「什么?」我惊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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