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3~4(2 / 2)

「容姐姐。」

「嗯?」

「自从那天之后,你去了哪儿?」

启明和秋雁私下有很多独处的机会,无论在等拍电影就位、在录音室的空档时间,抑或在化妆间等出镜的时候,两人都有相当多的时间在一起,于是,他俩有不少单独闲谈的机会。

秋雁把她的际遇,一点一滴地告诉了启明。

在被父亲侵犯后的那个夜晚,秋雁留在医院里,进行**取证后休息。尽管母亲逼迫她放弃控告父亲的机会,但由于涉及刑事,并非秋雁说不告父亲就可了事,因为有邻居作为证人顶证容父的兽行,事件闹上了警察局,最后要诉诸法庭。

结果,容父被判强奸女儿罪成,判处七年监禁。

「那个晚上,我一整晚都留在医院里。我的情绪极度不稳,医生为我注射了镇静剂,我就这样睡了一夜。第二天醒来,我又再发飙起来,他们又再给我打针,还喂我吃镇静剂。他们为我作精神评估,往后的一个多月,我都要住在和谐之家,皆因我已无家可归。在那里,我们遇上了?」

「嗯,是呀。」

「结果,医生判定我患上急性精神分裂症,就住进了疗养院,一住就住了三个月。然后,我住进中途宿舍,跟其他精神病人在一起。白天,我去做职业治疗,晚上回到宿舍,打扫吃饭洗澡睡觉,生活得毫无意义,像个废人。

「这期间,唯一值得提起的,是我认识了他,他是我的病友,我们拍了整整两年拖,最终才分手。期间,我做过一些低技术低收入的工作,最后总算储够钱可以『上楼』(住进公型房屋),后来辗转干上保姆这一行,最后还遇上了睽违已久的你,启明。」

「可是,容姐姐,你把你跟那位病友的恋情,只这样轻轻带过就算吗?」

「那你想怎样?」

「我想听你们的故事。」

「呃,又好。该从何说起?......嗯,就由我们的相识说起吧。我跟他在职业治疗部认识,不瞒你说,他长得很帅,甚至帅过了你。」

「真的?」

「真的。女生们见到他,总下意识地照照就近的镜子。他,被誉为精神病院里最帅的男病人。」

「这个可真有点讽刺啊。」

「或者吧。但他确实长得帅,我被他深深吸引,常常偷眼看他。」

「就像当初我对你那样?这样计起上来,我偷眼看你,而你偷眼看他--他确实长得帅过我喔。」

「可能吧。结果,我向他采取主动,但被拒绝了。」

「什么?容姐姐你长得这样漂亮,而他只是个精神病人......」

「是由于自卑吧。我们这类人,自卑是很正常的事。其实,我知道他明白我的心意,而且一早察觉了。」

「你怎知道他察觉你?」

「每次在我附近的时候,他都无缘无故傻笑,但其他时候,他都表现得很正常,像个普通人。」

「这是因为......?」

「他其实是在装傻,我就是晓得,他的用意是想把我吓跑。」

「啊,真是高明啊,这一招!我倒从未用过--我也时常有被人倾慕的烦恼。」

「得了吧你!少夸耀了,柯启明。」

「啊呵呵呵~那么,容姐姐,你怎么办?」

「有一天,我直接向他表白。他看着我整整一分钟,结果,他还是说了些自卑的说话,不愿接受我的爱。」

「那后来呢?」

「我再三向他说,我们都是同路人,他自卑,我更自卑。后来,经过了几次之后,他总算是接受了我,我们一齐了。」

「好嘢!总算大团圆结局,有情人终成眷属。」

「然而,我们只能在一起两年时间,委实太短暂了,要是岁月可以停留,该有多好!两年之后,由于他的病情反复,再次住进医院。然后,我们分手了,是他提出的。他也再没有出来过,或许往后的日子也要在医院里度过。」说着,她擦去了点点泪滴。

「那之后,你再没拍过拖吗?」

「是啊。我已再没有勇气,去认识别的男孩,也没有这个心情。」

「但是,你的病不是已经稳定下来了吗?怎不去试试看?」

「我仍然要每天服药,定期覆诊啊。虽说覆诊期已很长,很久才要跟医生见一次面,但我终究是带病之身,正常人是无法接受我的。」

「你就打算这样走下去吗?我是指,孤身一人。」

「在我们精神病人来说,过一天已算是一天了,今天不晓得明天的事,过一天已赚得一天,不知几时又要再入院。我们这种病,说得好听是伤风感冒,但认真说来,就跟绝症无异。况且,跟你说吧,启明,我的名字已一早注定了我的命运。」

「什么?」

「我常常想--容秋雁:深秋的孤雁,飞南不是,飞北也不是,何处才容得下这只失群的候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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