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 / 2)

 走在大街上,陆风心情愉快地对遇到的所有行人微笑。他既长得俊秀绝伦,又一袭白衣飘飘,风度翩翩,因此,一路上除了可见无数少女捧心倾慕之状,此外只闻惊叹吸气之声。但这个始作俑者却浑然不觉自己乱抛媚眼带来的杀伤力。

天气真好啊。

陆风想到和王英似乎又可以成为好朋友,他有说不出的高兴。毕竟,从小王英以他的保护神自居,也是他唯一的好友。

想起他问王英怎么突然买书送他时,王英尴尬的表情,陆风就想笑。

“其实是小南建议的。他说老头最疼你嘛,万一老头知道我偷花了那么多钱,可我买了本书给你,好歹会看在你的面上放过我。其实那本书是从太守儿子那要来的,不花一分钱,还可以做人情。聪明吧。”

王英本来还有些不自在,谁知后来越讲越多,逐渐恢复本性,不仅叫起以前和陆风暗地里说的“老头”这称呼,还把真实的情况说的清清楚楚。好在陈雁南不在一旁,否则会挺尴尬。

陆风听的呵呵笑。旁人可能很难想象看来蛮深沉的王英,却是个直肠子,一旦认定是朋友,就要掏心掏肺地告诉你所有事情。

“公子,想去哪里?”旁边的驭者看着一旁傻笑的陆风,心想:“难道是个呆子,真可惜了。”

陆风这才回过神,原来已经轮到他了。

但见面前就是飞剑,上面的驭者正怪怪地看着他。

陆风已习惯被人看着,不过一个男人嘛,身上一阵鸡皮疙瘩,心想:“难道是个兔子,真恶心。”

这下,陆风也不敢对他笑,说了句:“到离城三味书堂。”匆匆递给他一个金币,就踏上了飞剑。

话说此飞剑却不是以前修真飞行用的飞剑,或者应该说,这是已经简单化生活化的飞剑了。以前修真全靠自身能力驾驭飞剑,不到****期不能用。

自从修真大盛后,据说有修真为了凡人的情人,特地设计一把飞剑,利用玉石竟让他的情人飞上天。虽然只是不到一刻钟,他的情人也差点摔死。但渴望飞行的凡人几经努力,终于在修真的帮助下,改善了飞剑。

最后的民用飞剑,长度大约一尺半,剑柄嵌有玉石作为能源,剑上刻有特殊阵图以加强玉石功效。只载两人,一驭者一乘客,驭者只须有修真的入门水平即可。发展到今天,飞剑已成为非常通用的短途交通工具,尤其普遍用于观光,试想在空中看风景多么美好。(阳光自己幻想中hoho~~~~~)

不过,飞剑代步也有坏处。它价格不菲,只能到特定的飞行点搭乘,而且除了观光,只能到指定的地点,一般只是大城市中的著名场所。另外,还有人说乘飞剑容易被刺杀。所以身为名人的话,最好不要乘飞剑招摇过市。飞剑也不能载两人以上,又不能用于运输。综上原因,到了今天其他的交通工具还是一样流行,比如说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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