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鹃从竹篮中拿出一个精致的细陶罐,打开塞盖,一股清香立刻扑鼻而来。
这陶罐形状类似于一个小号的酒坛,制作相当精致,表面饰以云纹,严承庄不禁感叹:若是将这小罐子拿到二十一世纪去,一定可以卖个好价钱!
严承庄碗里的鸡肉此时已经吃完了,只剩下少半碗鸡汤,他便端起粗陶碗一仰脖子喝了个干净,然后拿起那陶罐将参汤倒进了内壁上还残留着鸡汤残汁的粗陶碗里,然后举起那大陶碗向紫鹃客套道:“紫鹃姐姐要不要喝些?”
其实紫鹃也不过十五、六岁,未必便比严承庄大,以姐姐相称只是客套而已。
紫鹃赶忙摆了摆手,婉言谢绝道:“这是给你补身子的,我怎么可以喝呢?你还是赶紧趁热喝了吧!”
严承庄当然知道她不会喝的,虽说她不过是丁府的一个婢女,但因为是伺候大小姐的,身份也比普通婢女高上一截,吃喝穿戴也都是比较讲究的,别说这是自己刚刚用过尚未洗刷的碗了,就是洗刷干净的,恐怕她也会嫌弃粗糙的。
严承庄又让陈氏喝,陈氏也是极力推脱,不过陈氏自然不会是因为嫌弃陶碗粗陋不净的原因。
严承庄端起粗陶碗,像喝酒一般一饮而尽。
陈氏看儿子喝完,脸上满是欣慰和喜悦之情。
紫鹃虽然也是面带微笑,但笑容中隐约带着一丝不屑:真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哪有这样喝参汤的,简直暴殄天物!本来看他长得眉清目秀,一表人才,人又憨厚,印象蛮好的,还微微有些动心,可是他家中却如此贫穷,举止形态又这般粗野,心中颇为失望。
紫鹃询问了几句严承庄的身体状况,严承庄告诉她自己已经完全康复,明天便可以到丁府做事,之后又闲聊了几句,紫鹃便起身离开了。
严承庄回味着那清香无比的参汤,想起了丁家大小姐:自己这也算是英雄救美吧?虽然只是傻愣愣的站在那里,什么也没主动做,但毕竟给大小姐做了肉垫子,否则昏厥的应该就是大小姐了!前天的春搜大会上,丁大小姐束冠脱落,秀发于风中飞扬的画面,配上那白皙秀美的脸蛋,着实是丰姿撩人!丁大小姐会不会因此爱上我呢?
严承庄刚刚想到这里,立刻摇了摇头,否定了这荒唐的想法:自己这是小说看多了,才会有如此不切实际的幻想,连人家身边的贴身婢女都嫌弃自己,就更别说是丁大小姐本人了!
夜幕降临,严承庄躺在榻上,心中颇有些奇怪,以前看的几部穿越小说,像自己这种重生的,大多是只保留一个记忆,被附身这个人的记忆基本会消失,可是自己这具身体里明明却有着两个记忆,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所经历的事情都保留在自己脑海里,真是有些奇怪,自己到底是谁呢?
严承庄思索许久,实在是弄不明白,便干脆不再去琢磨这个事情,开始盘算起日后的打算:自己和丁府签了三年的契约,眼下再有两年才期满,做人是要讲信用的,况且签着契约呢,也不容你抵赖,便再做两年车夫好了,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对当今的时代有个更仔细的了解,之后便寻个生财之路,自己做点儿生意,让父母过上富足的日子。
以前的严承庄是个木讷憨厚的小伙子,没有任何经济头脑,更不善交际,平时沉默寡言,为了给家里增加些收入,通过父亲的介绍,便到丁府做了个车夫,这一年的车夫生涯,他也只知道老实巴交的赶车,对其他事情并没有多少了解和关注。
严承庄觉得自己这个家庭有个比较奇怪的地方,明明是个平民之家,父亲收入微薄,自己去给丁府做车夫前,一直是父亲一个人养家,日子过得很是清贫,可父亲不仅自幼教自己识字书写,还时常买回一些书籍让自己读。
在春秋时代,像他们这种贫寒子弟基本是不去识读的,父亲这个举动和当时的社会有些格格不入,看来父亲对自己这个独子寄予厚望啊!
次日一早,严承庄洗漱完毕,吃过早饭,浑身上下收拾停当,穿了一件青色麻衣,和母亲陈氏打过招呼,便准备往丁家去。
陈氏本来还想让儿子再歇息几天,可是看到儿子活蹦乱跳,确实已经完全恢复,也就没有再拦着,只是嘱咐道:“庄儿啊!凡事都要小心些,可不要再出意外了!”
严承庄憨憨的一笑,说道:“母亲尽管放心,孩儿已经长大了,懂得照顾自己!”
陈氏站在破旧的院门口,看着儿子远去的背影消失在巷子的尽头,这才转身回到院中。